屏山县文化馆新馆装修项目设计随机比选公告
屏山县文化馆新馆装修项目设计
随 机 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18】12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9﹞ 2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随机抽取中选人(设计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设计随机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文化馆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文化馆新馆装修项目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文体中心体育馆东侧(屏山县鸿正国际商住小区东大门)。 |
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装修规模3041平方米,装修内容:一楼主要设计区域:门厅、保安值班室、无障碍通道、咨询接待处、群众休息区、道具保管室1间、演艺厅进出口、厕所2间。(由于四楼归属不清楚,现有电梯间要途经文化馆门厅,为避免以后物管安保等问题,建议设计隔离的进出口)。二楼主要设计区域:多功能演艺厅1个(含演艺大厅1个、化妆间2间、更衣室2间、厕所2间、演员候场区)、群文展览厅1个、排练厅1个、群文教室(活动室)2间、琴房4间、服装保管室1间、档案室1间、厕所2间(含残疾人厕所)。三楼主要设计区域:办公室4间、群文教室(活动室)2间、会议室1间、录音棚1个、排练厅1个、非遗展厅1个、厕所2间(含残疾人厕所)。 |
资金来源 | 县财政资金 |
其他要求 | 1、请各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抽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3、本次设计含建筑装饰、安装、设备购置安装设计和施工图预算。 4、设计文件评审费用(包括专家费用、评审会务费、资料费)均由设计单位负责。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 | 屏山县文化馆新馆装修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宜宾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没有触犯法律的行为。
B、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C、企业应承诺独立客观实际地完成本工作。
D、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
E、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F、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G、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H、未中选单位在中选单位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退还比选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vbps.gov.cn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报价方式后,再自愿到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行2楼)报名并领取报名确认函。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四川省众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屏山县29地块11栋3单元101号):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筑装饰专业中级职称等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有)。
(4). 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报名确认函、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承诺书。
(7).缴纳的比选保证金复印件。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3月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3月6日12时00 分(北京时间)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屏山县文化书馆
开户银行:宜宾市工商银行屏山县支行
账 号:2314***********142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 | 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设计1 | 8万元 | 7.2万元 | 0.15 |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 2019年3月6日15时 00 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在随机摇号开始前,业主单位应将报名时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交监督部门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方可参与随机摇号抽取。
3. 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业主(全称): 屏山县文化馆
地 址: 屏山县19块地1栋1单元3楼1号
邮 编: ***5350 联 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1-5881253
***: 1. 随机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 合同样本
3、承诺书格式
4、随机比选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5、设计方案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