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圆满完成2014年民政工作各项任务
我区积极做好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发展老龄事业,2014年民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14年初以来,我区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充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户保障金1232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我区积极开展两节期间的救助和慰问活动,组织区领导及有关部门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孤儿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合计73.3万元。与此同时,我区还积极做好低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全年为城区800多人次低保户办理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4.5万元;积极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工作,共收到捐助善款近70万元,全部用于低保、贫困户及优抚对象救助,受捐助人数达3090人。
我区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我区不仅及时完成80—89周岁低保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而且投入30万元,完成了兰家敬老院改造工作。采取民办公助方式,扶持辽阳鉴兴颐养服务中心在全区社区设立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站,全年共计完成3个服务站和1家幸福养老用品服务商店;通过扶持颐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在每个街道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工作站,为老人提供配餐、送餐、家政护理等生活照料服务的形式,使全区逐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居家养老人员—社区反馈服务情况”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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