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水镇旺升环保碳厂818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泉水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8月18日中午12时,浦北县泉水镇旺升环保炭厂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浦北县泉水镇旺升环保碳厂“8·18”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坚葵 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易小董 县应急局副局长
宁乾明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容创权 泉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同秋 县公安局泉水派出所所长
黎福汉 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冯 胜 县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梁德智 浦北供电局安监部专责
陈天智 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莫 竣 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负责人
龙运东 县应急局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股负责人
李 云 县应急局法规宣传和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覃世才 县应急局综合协调股负责人
蒋 燕 县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干部
谢美福 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干部
专 家: 温展君 钦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机电工程师)
马文彦 钦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机电工程师)
调查组主要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对事故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调查工作结束后,尽快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邀请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撤销。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