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资金拨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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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15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17号)、高县农业农村局高县财政局《关于提请审定
高县复兴镇群乐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温库)75万元;
高县林润柠檬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温库)30万元。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反映。
联系电话:(0831)-5428022 (0831)-5428019
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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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6:17: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