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关于解决北流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留遗问题的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北自然资告字〔2022〕9号
为妥善解决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镇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北流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解决北流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留遗问题的实施方案(草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规划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就《关于解决北流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留遗问题的实施方案(草案)》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30
二、听证会地点: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原拍卖大厅)第二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关于解决北流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留遗问题的实施方案(草案)》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选担任,或由我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按时到达听证会场,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有权就北流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留遗问题的实施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
(四)北流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
五、听证申请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2年5月17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六、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议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摄影、***等。违反上述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三)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1关于解决北流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房产权历史留遗问题的实施方案(草案)
2、听证会报名表
(联系人:饶可庄 联系电话: 0775-6334952)
2022年4月29日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