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18年乡村振兴资金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资金
按照《山西省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8〕32号)规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18年乡村振兴资金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市农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将晋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市财农发〔2018〕87号)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资金(种植业)中的46.8万元的使用计划下达你们。资金使用详见***。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