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龙湖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荣获***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全省仅有九个单位获评,龙湖区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据悉, “十二五”以来,龙湖区残工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该区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区。2014年,该区荣获“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荣誉称号。2015年,该区完成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先行先创区各项培育任务。2016年龙湖区残疾人群救助工程列入该年度龙湖区的十大民生工程,成为延续多年的民生项目。5年来全区共投入1200多万元用于残疾人住房、生活津贴、护理等项目。
积极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龙湖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一直走在全市前列,目前全区116个社区(村)残协均落实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主席、分管残联工作同志兼任副主席(或委员)、同时选聘优秀残疾人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建设起一支残健融合、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确保了“有人办事”。同时,区共投入188万元为各社区(村)建设30个残疾人活动室和19个残协办公室,确保“有地方办事”。积极开展全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社区康复协调员业务培训,并在全市率先向各社区(村)残协专职委员发放岗位补贴,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营造“愿意办事”的氛围。
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龙湖区扶残助残的优良传统源远流长,自1994年开始,龙湖区就坚持定时定点送医送药的“精防日”制度,依托区内医院、卫生院设立7个社区精防点,聘请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专家每月14、15、25、26日4天定期定点免费为病人送医送药,目前在社区免费服药的病人1042名,并及时安排病情严重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2008年该区开始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扶贫活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实现了白内障发现一例施术一例,共为949名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顺利通过了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的检查验收。康复机构和康复项目的配置也是龙湖区的一大特色,目前全区共有外砂、新溪、鸥汀三个社区康园中心投入运作,每年投入逾70万元,三个中心有残疾人会员73人;依托龙湖医院设立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依托珠池医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开展脑瘫儿童抢救性救助项目,共接受康复脑瘫儿童近50名。龙湖区智航儿童训练中心位于汕樟路,是区残联定点康复训练机关,专门针对自闭症(孤独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语方发育迟缓、学习障碍、感觉统合能力失调等儿童进行综合性康复训练,通过对2-15岁不同年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教育干预,有效促使近百名儿童得以康复而融入主流社会,走上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龙湖区还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工作,依托区第二人民医院成立珠池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二年累计***服务2***00多人次,残疾人痊愈3名,接近痊愈17名,好转率达79%,工作得到省市残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