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建平县工作协调组第33批第35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建平县工作协调组第33批、第35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5月29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朝阳市工作协调组转交第33批、第35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件。标注*号2件。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坚持即接即办、即查即究、即查即改原则,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案件调查进度,并进行审核,严格督办、严格追责,全力推进迅速解决市工作协调组交办的案件。截止目前,交办的该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完毕。查证举报情况不属实2件,属实1件、部分属实1件。
建平县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6333 |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朝阳糠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黄烟并伴有异味;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渣向厂区外排放,并流淌进入河道,给当地人蓄饮水造成污染,且影响附近土壤,造成农作物减产减收 | 水 | 经查阅以前的现场监察记录、监督性监测报告及企业运行记录,糠醛项目生产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达标排放。5月29日现场核实年产3000吨糠醛项目湿式脱硫除尘设施运转正常,记录齐全,冷却水全部排入循环水池没有向河道排放,糠醛渣没有排放,全部存放在临时贮存场。 建平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5月29日对辽宁全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边于家窝铺村村委会、张家营子村村委会、张家营子村王亚军家及西南侧砖厂水井进行了监测,经监测,高锰酸盐指数在1.04-1.52mg/L之间,硫酸盐在26.8-90.2mg/L之间,总硬度在224-280mg/L之间,酸碱度在6.9-7.10无量纲之间,监测项目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建平县环境监测站于5月31日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68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45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1mg/m³,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辽宁全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糠醛项目产生的废水未外排,废渣储存场也进行了防渗,因而不污染附近土壤,进而也不会造成厂区周围农作物减产减收。 举报人反映的建平县张家营子镇朝阳糠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时排放黄烟并伴有异味;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渣向厂区外排放,并流淌进入河道,给当地人蓄饮水造成污染,且影响附近土壤,造成农作物减产减收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 | |
2 | 6397 | 1.建平县张家营子镇张家营子村六组居民孙某某占用集体土地建养鸡场,产生的异味污染环境; 2.该村北侧的沙滩地有人采沙留下几个大坑,破坏生态环境 | 生态 | 1.孙占生养鸡场占用土地确为张家营子村六组集体土地,2014年5月经张家营子村六组村民及村委会签字同意后,该村六组全体村民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同意将500平米地块无偿给孙占生使用。现场检查当日,孙占生养鸡场没有蛋鸡存栏,养鸡场南侧土坑内仍存有2017年2月之前产生的鸡粪约20立方米,鸡粪堆存场没有采取除臭覆盖等环保措施 2.海塘河张家营子段确有2个沙坑,2个沙坑长65米,宽21米,深2米,是2016年建设张家营子镇乡村公路采沙时留下的沙坑,采砂后没有及时回填平整。 | 属实 | 一是建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于5月29日当日责成并现场监督孙占生养鸡场清除了堆粪场内存放的鸡粪,并喷洒了除臭剂。 二是建平县水利局责成张家营子镇政府5月30日前完成两个沙坑的回填平整。张家营子镇政府按要求于5月30日前完成了沙坑平整。 三是鉴于孙占生养鸡场是规模以下养殖,为了杜绝今后养殖鸡粪污染问题,已责成张家营子镇政府落实属地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孙占生养鸡场环境管理,对所产生的鸡粪要日产日清,不得在鸡场附近储存鸡粪。 | |
3 | ***62 | 建平县青峰山镇孤家村哈达火烧村10余亩近400棵苹果树被红山钢铁公司环境污染,致苹果树全部死亡 | 生态 | 现场检查当日红山正源铸造厂已停产,铸造厂边界外10米处为青峰山镇孤家村哈达火烧村村民李德勤于1992年承包的果树园,面积为9.3亩。现场调查发现,果树园内存有部分未砍伐的死亡苹果树,但同期栽植的杏树,长势良好,周边杨树林木、野生山丁树、杏树、枣树长势正常。经调查哈达火烧村民组组长李德峰得知,在红山正源铸造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进入前有一部分果树已经死亡,红山正源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进驻以后也有死亡。经现场查看和调查得到的结论是现已不能确定苹果树死亡是因红山正源铸造厂生产期间排污造成的 | 不属实 | ||
4 | 6794 | 1.建平县建平镇原农经站站长裘某某等人将张营子、朝力胡同两村民组位于锦赤公路旁数十亩树木全部砍伐,并在砍伐后的土地上堆积废石料,开设碎石加工场,以《荒山承包》的手段将地权掠为己有,以发展畜牧业为名立项建羊舍,实际磊建了几栋羊舍地基便搁置(此事涉及建平镇人民政府将当年国家下拨该镇约400多万元的扶贫项目款无息贷款投入其中),随后将《荒山承包》合同连同羊舍地基一起转手倒卖给一外地养殖户。 2.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修建过程中地方官员放纵施工方堆放预料垃圾,车辆碾压损毁树木林地,为通港运煤快捷方便,堵住DK176+155(排洪兼交通)桥涵主通道十年,导致东张营子村牛营子东、西两村村民每次放牧、上山田间生产需绕行三、四华里 | 其他 | 1.经调查建平镇农经站自1990年以来,历任农经站站长为董信、董庆军、张忠和、吴广明、王文明,农经站工作人员也没有裘某此人。举报人反映的裘某某为建平镇农经站与原站长不属实。 建平镇东张营子村朝里胡同北组于2008年5月初向建平镇林业站申请面积4.61公顷的林地采伐,建平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后进行规划设计,2008年5月29日对该组的砍伐申请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辽宁省林木采伐许可证0293727号,采伐面积4.61公顷。2009年5月,朝阳市人陈荣伟临时租用朝里胡同北组林地5486.8平方米,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建土临字【2009】18号),用于临时存放建设锦赤货运专线的开采废石,临时存放的开采废石一部分用于修建锦赤货运专线,一部分进行出售,没有建设碎石加工厂。举报人反映的锦赤公路旁数十亩树木全部砍伐以及开设碎石加工厂问题部分属实。 陈荣伟租用的合同到期后,2011年8月经东张营子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上述地块发包给周素新、王中青。周素新、王中青将该地块转租给鑫丰牧业有限公司。建平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6日对鑫丰牧业申请的设施农业用地进行了批复(建政发【2014】72号)建设养殖小区。该养羊小区建成投入后,饲养正常,目前存栏肉羊1000只以上。举报人反映的羊舍搁置问题不属实。 建平镇人民政府从2011年至今没有实施过约400多万元的无息贷款扶贫项目,也没有对位于东张营子村北组鑫丰牧业养羊小区进行过政府投入,同时该公司也没有使用过扶贫贷款。举报人反映的涉及建平镇人民政府将当年国家下拨该镇约400多万元的扶贫项目款无息贷款投入养羊项目的问题不属实。 2.经调查,2008年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项目开始施工,途径建平镇东张营子村区段施工期间,施工方的临时存放物料、废料场所均与张东营子村的相关群众签订了临时占地补偿协议,占地面积为3292.06平方米,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建土临字【2009】87号),施工结束后恢复了土地原状,不存在乱堆乱放垃圾及毁林行为。 依据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路线设计,在东张营子村牛营子西组石守江房屋东侧建一排洪兼交通涵洞(DK176+155),设计提出该涵洞应打开,方便牛营子西组村民出行上山。但以石守江为首的部分村民以打通涵洞后会影响涵洞下边住户生产生活安全为由,拒绝施工方将此涵洞打通。鉴于此,为了确保铁路铺架工程正常施工和确保牛营子西组群众利益,经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动迁办公室、县交通局、建平镇政府、东张营子村与石守江本人调解达成协议,施工方将排洪兼交通涵洞调整到牛营子组牛海林房东桥涵DK176+100号处。同时由铁路动迁办补偿石守江12万元,铁路动迁办委托建平镇人民政府另行支付给石守江3万元,用于做好其他村民工作费用。 另行设计开通的牛营子组牛海林房东DK176+100号桥涵,能够满足东张营子东、西组村民放牧及上山作业。举报人反映的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修建过程中地方官员放纵施工方堆放预料垃圾,车辆碾压损毁树木林地,为通港运煤快捷方便,堵住DK176+155(排洪兼交通)桥涵主通道十年,导致东张营子村牛营子东、西村民每次放牧、上山田间生产需绕行三、四华里的问题,与事实不吻合。 | 部分 属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