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农产品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消化过大的农产品库存量,加快粮食加工转化;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等农业供给的薄弱环节,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的生产。
今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中国农业经济运行中有总量平衡问题,但结构性问题更为突出,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结构调整,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适应市场需求调优、调高、调精,确保“舌尖上的优质”。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提出来的重大战略任务。为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1号),根据省政府安排,省农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于6月16日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1号)。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创品牌、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供给体系,为全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坚持改善供给,科学增减;坚持创新驱动,产业融合;坚持生态友好,绿色发展。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
一是有效供给明显增加,中高端农产品消费品比重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000万吨左右,优质蔬菜产量稳定在4200万吨以上,水果产量达到900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490万吨、300万吨、160万吨,水产品产量稳定在520万吨。
二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现代农业取得积极进展。
三是质量效益明显改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业节本增效成效显著;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7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四、《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种植业结构。积极引导调减非适宜区玉米种植面积,开展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试点。实施好1000万亩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和1000万亩水果振兴计划,提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高效精品果园建设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到2020年,烟草种植面积达28万亩。
二是优化畜牧业结构。到2020年,牛羊肉总产量比2015年增长50%,年均增长8.5%。实施“粮改饲”试点,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加大秸秆饲料化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推进种养业有机融合。
三是优化水产业结构。到2020年,18个优势特色品种产量达到260万吨,产值520亿元;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创汇力争达到20亿美元。
四是优化林业结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森林蓄积量达到3.41亿立方米。加快培育落叶松、杨树等大径材和红松果材兼用林65万亩,大力发展林下参、刺五加等森林中药材150万亩,山野菜、林下食用菌等森林食品50万亩。
五、《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指出了重点从17方面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一是大力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二是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功能。三是积极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四是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五是依托农业资源发展旅游、健康养老产业。六是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七是积极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八是大力发展现代种业。九是加大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十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十一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十二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十三是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十四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五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十六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七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相关政策。
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督查落实。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