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不交保证金不发施工许可
市住建委副主任唐厚禹在发言中表示,今年,将从四方面加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未缴纳保证金的建筑企业,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
一是继续严把施工许可证审批关。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必须交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交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二是继续加大对现场文明施工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住宿方面有明显改善。今年,市住建委将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住宿、食堂及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管。同时对各县(市)区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检查。三是继续加强建筑企业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签订用工合同、意外伤害险的监管力度。外埠施工企业进入铁岭市建筑市场,必须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进入我市施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市企业,将采取降低其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切实保障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做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将解决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作者 崔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