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进一步保障城乡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低保政策保障,健全工作体系,创新管理机制,推行分类施保,全面打造科学救助、公平救助、阳光救助和诚信救助,推动低保工作走上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主要措施:一是详细制定了低保申请程序、调查评估程序、审核审批程序、公示程序、复核程序和信息化管理程序等工作规程,实施“阳光救助”。二是在社区(村)居委会成立家庭收入评估小组,以区(市)为单位确定评估标准,完善民主评议,建立收入评估机制。三是对涉及城乡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及时在青岛政务网、青岛民政网上发布和更新,落实政策公开制度。四是根据低保对象年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家庭状况等不同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对A、B、C类家庭实施不同的动态管理办法,确保超出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出。五是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实现了低保、五保、低保边缘户网上申请、审核、审批,同时,民政全业务平台在内部数据上实现了动态交换,保证了低保对象信息化动态实时管理。六是通过政府政务热线、行风在线、网络问政,在社区开辟专门的宣传栏、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999”咨询监督电话等手段,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以完善政策,加强政策创制为抓手,认真贯彻***45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依托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比对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