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26号提案及答复
(A类)
菏城管〔2017〕20 号 签发人:王桂荣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26号提案的答复
黄晓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所涉及的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即使是我局当前的工作重点,也关乎民生福祉。我局针对类似问题做了大量调研,同时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在职能范围内做了改进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调研工作
我局针对提案中所说的道路两侧、露肩广场写字楼等区域进行情况调研,掌握符合管理使用条件的公共空间,包括中华路、人民路、牡丹路、和平路、丹阳路等主要道路,以及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等特定场所,分析车辆停放无序、空间资源浪费原因,主要原因有:
1、符合施划停车位规范管理的场所,仍未建立标准化管理机制,造成无序停放现象。
2、各行政单位停车空间有限,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较多,很难规范管理。
3、学校、医院、商业区等这些单位内部狭窄,大门前基本没有建设退线,造成预留地太小,停车困难。
4、几大公园一般多数沿街,空间受限,只能沿街停放。
5、新开发的、入住率较高的住宅小区的门前、路边和人行道上停满车辆,已经成为菏泽市区的普遍现象,而且开发商、物业和住户之间因停车位问题经常发生矛盾,有些甚至发生了冲突,导致了空间浪费。
二、开展整治工作
针对问题,我局积极行动,规范公共空间资源使用。
1、增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方便市民规范停车。为解决市民无处停车,乱停乱放的问题,今年5月份以来在中华路、八一街、黄河路、大学路、太原路、牡丹路、青年路、解放街、西安路、重庆路等处新画停车位8500余个,协调建设大学路等停车场若干,方便市民停车。
2、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执法力度。加强人行道和沿街门市前停车的宣传治理。要求业主积极引导员工及客户规范停车。由执法队员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劝离。对于不听劝离,或者车辆使用人不在现场,影响通行的,动用清障车进行了拖离,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占用人行道和沿街私自设置的坡道、地桩进行拆除。近期,安排下属执法中队联合所在街道办事处对于沿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浇灌的数百处混凝土坡道动用铲车等机械进行了铲除。对于部分在人行道上擅自设置的地桩进行了拔除。现在创城活动已经进入攻坚期,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联合继续深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4、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物价、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违法占道情况复杂多样,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方能得到妥善彻底解决。为此,我们将继续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物价、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做到市民有处停车,停车规范有序,减少占道停车,杜绝乱圈地,乱收费现象,提高我市文明程度。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将根据建议,积极联合规划、交警等部门,督促办事处积极选址,推进我市停车场建设,在符合条件的道路上继续施划停车位。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好找各单位错时让出部分停车空间,最大限度挖掘空间资源利用率,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2017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530-7156806)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