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菏泽市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
菏农委办发〔2019〕13号
关于印发《菏泽市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菏泽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菏泽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菏泽市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菏泽市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推进单位:
为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政策规划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专题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套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方案依据全市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落实落细为重点,充分体现可操作性,突出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现将五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菏泽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菏泽市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决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位,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产业兴,百业兴。把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产业兴旺下功夫,以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经济体系完善为路径,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格局,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根据我市实际,农业产业振兴的重点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
一、实施产业振兴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绿色低碳、高质高效为主攻方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农业“新六产”,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科学把握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特征,注重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任务目标。积极培育农业“新六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质量兴农,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二、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
1.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继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完善粮食仓储设施,提高粮食深加工程度,逐步将菏泽打造成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加快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重点推进“四区五化”建设,聚焦攻关区、示范区、辐射区、特色区,集成推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试验示范粮食节水、节肥、节药新机具、新设备,大力推行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实现粮食生产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服务全程社会化,带动全市粮食生产转方式、提质量、增效益,引领粮食生产向绿色、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和种田能手的培养和使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生物防治和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力争良种良法率达到99%以上。同时,积极推广大型农业机械化作业,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40亿斤以上。2022年, 力争每个县建立一个100亩以上的绿色高质高效攻关试验区,打造一个1万亩以上的示范区,建立10万亩以上的辐射区,粮食总产达到145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2.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施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程。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程,示范推广粮食优质品种和资源高效利用绿色生产技术,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新技术、新机具。以郓城县黄泥岗镇、鄄城县吉山镇等乡镇为中心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基地。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重点发展小麦、玉米、马铃薯,突出发展有机小麦、有机玉米、有机马铃薯;稳步发展豆类、谷物、水稻、甘薯等优质杂粮,保持粮食品种的多样性。以曹县梁堤头镇、阎店楼镇等乡镇为中心的10万亩有机粮食生产基地,以鄄城县董口镇、旧城镇等乡镇为中心的马铃薯生产基地,以郓城县程屯镇等乡镇为中心的甘薯生产基地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机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3.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兴建、提升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加快建设现代农田灌排体系。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节水行动,有效提高用水效率。重点建设闫潭和谢寨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邵堂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22年基本完成6处大型灌区和一批重点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2年达到0.636,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76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4.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围绕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大力发展智能化、高端农机装备。积极推进农机装备优化升级,大力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建设标准化、经营企业化、管理规范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开展“智慧农机”建设,加快农机人才队伍培养,增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着力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着力增加农业机械化效益。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齐全程机械化短板,突破全面机械化瓶颈,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效益,打造菏泽农业机械化升级版。按照全程引领、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在全市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机械化,解决制约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在持续提高种植业机械化的同时,同步推进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到 2020年、2022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0%、91%。到 2020 年,建成“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5个, 2022年示范县达到6个。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提升行动,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方式。发展农业精准化生产,加快推动物联网技术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建立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智能农业系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畜牧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二)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理顺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衔接。
1.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一批起点高、 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项目和资金为载体,加大“引”、“培”、“扶”的力度,努力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群体规模。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发展产业联盟,通过强强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集群集聚集约发展。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探索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鼓励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鼓励创办家庭农场,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推行家庭农场年报制度,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合作社,具备条件的向公司制企业发展。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与当地农户形成优势互补、利益紧密、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1)抓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到 2020年,培育形成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60家;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规模以上农业企业300家以上。到2022年,培育形成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900家,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8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规模以上农业企业320家以上。
(2)搞好家庭农场创建。到2020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场 30家以上, 省级以上示范场20 家;到2022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场40家以上,省级以上示范场30家。
(3)加强农民合作社培育。到 2020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社300家以上,其中每个涉农区县重点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50家。到 2022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社320家以上,其中每个涉农区县重点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60家。
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在病虫害防控、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方面搞好服务。鼓励有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粮食、供销、邮政、农机等部门,向农村延伸农资供销、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职能,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不同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全托管”服务,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广订单式、托管式等运作模式,为农业发展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全程化服务。到2022年,涉农乡镇3公里半径土地托管服务圈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邮政局、市农机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3.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改善小农户生产条件,支持小农户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提高小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运用农超、农社等产销对接新业态,引领小农户对接市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等现代农业新业态。支持各类为农服务组织采取土地托管等方式,面向小农户提供生产性服务。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认真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关键领域技术的集成和协同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到2022年,力争全市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0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培育一批产业规模超10亿元的优势产业,形成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1.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依托龙头企业加强与山东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基地。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依托省良种工程项目实施,加大种子研发力度,支持山东农业大学与市农科院合作建设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加大小麦、玉米、蔬菜等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力度,构建“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体系。加大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力度,着力解决大蒜、山药重茬种植、重大病虫害防控、健康养殖和清洁生产、农产品加工增值、农田地力培育、现代农业装备、节水农业等关键技术攻关研究与集成配套,形成一批突破性重大科技成果。到2022年,培育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优良品种(系)10个;扶持和培育科研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骨干企业1—2个;全市繁制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良种生产能力15000万公斤以上,良种覆盖率96%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体系和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2.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探索与山东农业大学等的“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模式,基本实现农产品主产区全覆盖。支持龙头企业购买科研院所的最新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不断提升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的能力和水平,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精深加工产品。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入股、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加快设备和工艺更新改造步伐,大胆采用国际国内领先的一流设备和工艺,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档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加工核心技术研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研发中心。将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首席专家制度有机结合,切实搞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力争让每一个在家的农民都能掌握1—2门技术。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各县区政府)
3.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搭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实践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1)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完善并巩固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网络。
(2)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加大对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农业污染控制与修复、农林防灾减灾等关键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重点推广微灌及水肥一体化、立架式整形栽培和营养诊断辅助科学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突出推广新型设施、新型设备和新型覆盖材料等,加快形成日光温室、拱圆大棚和中小拱棚配套的设施蔬菜生产体系。
(3)积极利用菏泽市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农业技术。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到位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4)启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在开展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四类服务基础上,引入科技、市场、金融、保险、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农村农民对高科技信息服务一体多样化需求。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的建设运营机制。重点培育郓城县、曹县、定陶区、成武县、鄄城县5个农业大数据采集和应用重点县。
(四)融合发展农业“新六产”
1.“三链融合”打造产业新模式
推动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和循环型新型农业发展,促进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构建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好三产融合建设工程。重点建设牡丹区山东菏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曹县木艺小镇项目、巨野采煤沉降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巨鑫源中国芦笋功能性食品产业园项目、单县长寿食品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巨野鑫源实业纳米蚕丝科技创新园项目、黄河故道绿色有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曹县)、东明县黄河滩区生态文化旅游、菜园集镇庄子观文化旅游项目、陆圈镇五霸岗春秋遗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提升农业产业链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培植壮大农业“新六产”发展主体,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政策扶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产业融合化、品牌高端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低端产品向高端品牌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重点建设菏泽现代食品工业园项目,支持单县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工副业、商贸流通业、乡村旅游业,使农业向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及休闲观光服务业延展产业链,促进农民能够通过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各环节的利润分配,获得更多的后续效益。积极利用电商平台搞好产品销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经纪人等,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业务,促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相结合,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和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2022年,菏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8∶1。
(2)打造提升价值链。发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推动农业发展价值倍增。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产品、林产品和农村特色加工业,创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提升加工转化增值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聚,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基地,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隆起带。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形成一批推动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溢价水平。
(3)优化融合供应链。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促进传统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优势产区批发市场建设,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鼓励供销、邮政、快递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经营布局,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初一公里”。 重点建设中国鲁西南(成武)农产品现代物流中心项目、菏泽智慧城市冷链综合体、曹县万通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曹县金谷城乡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牡丹区银田智慧冷链物流中心、鄄城传宝物流园项目、山东巨野康巨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单县农产品电商物流园区项目。支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优势产区、流通重要节点城市和城市消费终端,率先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打造区域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网络工程”“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鼓励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采用定制化消费模式,形成产地与销地、生产者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生态圈。提升农村供应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示范,促进流通环节节本降耗增效。
2.大力培植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1)引领农村电商新模式。围绕“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具有区域竞争力、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的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电商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和国际化进程,实现菏泽市农村电商由领先一步转向技高一筹。政策上进一步落实《菏泽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在此基础上展望到2022年,进一步推进淘宝村镇培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持续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展地方产品上行平台,进一步突破快递物流瓶颈,借助为村平台,开启“智慧乡村”新时代,进一步发展跨境电商,布局新零售等商业新模式。发展“新零售”等业态,推进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推动建立“电商换市”农业发展新机制,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一乡一业”特色镇、“一村一品”特色村,探索“村一品一店”路径,梳理、发掘具有产业优势,能够适合网络销售的当地特色产品,分类进行产业培育和品牌推广,发展区域性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建设一批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合作,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市场主体,探索本地化生鲜农产品电商的发展模式。发展综合性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支持农产品网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验式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演出服饰系列、家具系列、四件套、床上用品、牡丹产品等特色传统产业与电商深入融合,打造一批农村特色轻工产品产业集群,推动农村经济成长壮大。到2022年村级农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电商农产品网络交易总额达到100亿元。
(2)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建立农业数据智能化采集、处理、应用、服务、共享体系,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建设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增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要素、资源环境、供给需求、成本收益等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完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建设菏泽市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包含农业信息发布、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执法、网上商城、农药监管与溯源平台、三品一标、农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专家会诊以及示范基地、农产品价格信息和预测等服务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用户提供政策、科技、市场等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加快基地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和特色农业发展,将远程监控各县区基地管理情况纳入工作日程。
(3)有重点发展休闲旅游精品农业。坚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原则,走“大农业”与“大旅游”相结合的路子。立足实际,量力而行,将菏泽打造成鲁苏豫皖交界地区观光农业发展新亮点。到2020年,培育形成25个以上旅游强乡镇,125个以上旅游特色村,乡村旅游消费总额60亿元以上;2022年,乡村旅游消费总额90亿元以上。
(4)打造菏泽旅游品牌。积极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等项目。依托“一都四乡”文化,丰富的农业资源,黄河、黄河故道、平原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风民俗及悠久的农耕文化,积极培育以牡丹区马岭岗镇穆李村为样板的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集群。打造“水浒人家”、“黄河人家”、“文旅金山”、“昌邑古城”、“巨野农民书画”、“鲁艺人家”、“湖上人家”、“圣地人家”、“桃源人家”、“万亩荷塘”等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养生、观光、度假、体验类特色乡村旅游项目。依托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特色文化、生态和地域资源,以特色小镇度假和地方风情体验为主题,打造“牡丹小镇”、“芦笋小镇”、“玫瑰小镇”、“森林小镇”等生态旅游小镇。依托丰富的渔业资源,培育和发展10个规模较大的休闲渔业基地,吸引游人前往垂钓、观赏、品鲜、度假、体验鱼文化等,打造一批精品型乡村休闲渔业示范点。
(5)构建重点精品旅游线路。围绕观光农业,充分发掘牡丹文化、黄河文化、民俗文化潜力,将各类旅游产品融入区域黄金旅游线路,按照不同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出黄河故道观赏线路、沿黄观赏线路、牡丹观赏线路、昌邑—金山文化旅游环线等一批全市农业旅游主题线路,并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打造区域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高地。
(三)大力打造农村新载体新模式
着力打造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凝聚产业发展动力,重点突破、典型带动、以点带面,实现乡村产业大融合。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创建,带动形成一批百亿级、千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农业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坚持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以园区化引领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2022年农业“新六产”发展布局基本成熟。
1.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发展规划在园区结合、经营主体在园区聚合、生产要素在园区整合、三次产业在园区融合”的原则,支持各县区在科学规划、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以特色农产品资源为依托,以产业链为纽带,加快培育区域特色鲜明、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集群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以园区化引领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支持牡丹区建设以尧舜牡丹、盛华牡丹为中心的牡丹生产加工园区,曹县以巨鑫源为中心的食品加工园区和庄寨为中心的木材加工园区,定陶区以陈集为中心的山药生产加工园区,成武县以临港工业园为中心的大蒜生产加工物流园区和白浮图镇为中心的芸豆生产加工园区,单县以华英禽业为中心的肉鸭养殖加工园区,巨野县以源泉食品为中心的肉鸭养殖加工园区,郓城县以神舟食品、华宝食品为中心的食品加工园区,鄄城县以彭楼镇为中心的中药材生产加工园区,东明县以码头镇为中心的食品加工园区,积极培育以成武县九女集镇河里王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为样板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一批规模化种养、龙头企业带动、现代要素聚集、‘生产+科技+加工+营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2年,全市建成3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牡丹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2.加快推进农业特色村镇建设。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要求,推动现代农业向特、精、强方向发展。在全市形成一批主导产业更加突出、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农村经济更具活力和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的特色村(镇)。支持成武县、巨野县、单县坚持巩固大蒜产业;单县、定陶区继续稳定山药生产;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以定陶区黄店镇、成武县白浮图镇、单县李新庄镇为中心辐射带动;曹县、单县继续扩大芦笋种植;东明县西瓜注重品质提升和品牌保护;定陶区南王店继续增加西瓜种植面积;曹县、鄄城县继续增加麦冬、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面积;牡丹区重点推进木瓜种植和营销、重建和恢复曹州耿饼产业与品牌。各县区、乡镇根据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状况,不断提升品质,扩大规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3. 重点发展田园综合体。针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统筹规划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和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全市乡村现代化。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建设田园综合体中的作用,保障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实现田园综合体的共建共享。重点建设菏泽市东明县水韵玉皇田园综合体、浮龙湖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综合体项目。到2020年,全市建设规范化运行的田园综合体3个,2022年,田园综合体建设目标达到5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五)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
坚持农业质量优先,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以整建制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品牌建设,实现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
1.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以问题突出的“菜篮子”产品、优势特色产品为切入点,尽快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的相应标准。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力争实现对主要农产品的全覆盖,努力促进全市各类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重点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制度,把是否按标准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认定,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整建制创建活动,着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到2022年,打造100个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基地,基地面积达50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水产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2.继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追溯体系。加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将生产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并实行“黑名单”制度,防止品牌假冒,保证优质优价,实现农产品质量可控、问题可追、责任可究。着力构建市、县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整县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市、县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确保省、市两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确保省、市两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水产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3.大力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构建我国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以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顺应农产品绿色、健康消费需求,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到2022年,“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400万亩。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创建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档次、质量和水平,积极参加产品展洽会、博览会、订货会等,大力开展品牌经营,创立更多的特色品牌之乡;对现有主导产业、名特优产品进行筛选,做到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储备一批,每年争创5—8个名牌产品,培育一批品牌企业群体,努力建设农产品品牌大市。建立健全创名牌奖励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等注册,对获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确保每一个品牌有一个经营主体,并不断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依托我市境内黄河大堤建设黄河生态农业经济带,以东明县、鄄城县为核心建设优质粮食生产供给区,以鄄城县、东明县为核心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区。高效利用区域内优势资源,按照宜农则农、宜旅则旅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优质粮食、优质蔬菜、高效食用菌、优质果品、优质中药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提高滩区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构建“一带、两区、六大产业”的产业布局,把我市黄河滩区打造成为黄河绿色高效农业长廊。到2020年,在黄河两岸滩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集旅游观光、特色采摘、黄河文化、科普教育、文化创意于一体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打造一批农业旅游精品路线;在滩区各县区选择建设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精品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业产业扶贫带动能力,全面提升黄河滩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滩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滩区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沿黄县区政府)
(七)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格局
以“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为契机,以及有利的交通区位优势,极争取建设青岛保税港区功能区,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建设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依托山东佳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佳农诚信果业有限公司、山东天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佳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天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莲成蒜业有限公司、单县永征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市利德尔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推动菏泽市农产品出口。2020年,农产品出口额达到25亿元,2022年农产品出口额达到26亿元。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龙头企业等围绕果品、畜禽、粮食、蔬菜及农产品加工等,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探索开展种植、养殖、设施农业和生物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在我市建设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不断深化种植业、畜牧养殖、设施农业等技术联合研发和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县、镇两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上,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市、县两级党委成立由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重大政策,审议重大工程,确定重大计划,推进重大行动;成立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调查研究、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县、镇、村,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从2018年起,市里每年组织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观摩点评,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农工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信息交流和督查通报制度,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对计划实施、任务落实、建设成效等实行统一督查、全面问效。
(二)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三农”工作队伍培养机制,选拔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市、县选派部分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锻炼成长。对战斗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的基层干部要格外关心、特别照顾,为他们排忧解难,对政治强、本领硬、作风实、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三)强化统筹协调。坚持规划统筹,构建“1+N”工作格局,市里在出台本《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专项意见,依托《菏泽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加强指导落实。实行城乡融合一体设计,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引领和带动乡村振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全域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引导城乡有机融合、共享发展。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创新乡村规划内容,加大县域层面对乡村空间、资源、设施和建设的统筹力度,强化规划实施管控。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坚持资源统筹,整合各类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投入乡村产业振兴。坚持智力统筹,做到“内部挖潜”与“外部引智”相结合,建立市级乡村产业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坚持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突出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和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乡村产业振兴成为全市共识和自觉行动,汇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
(四)坚持典型示范带动。坚持一手抓统筹推进、一手抓示范引领,集中优势资源,强化示范效应。在园区平台示范方面,重点抓好各类国家级园区平台建设,突出抓好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寿光国家级农业高新区“两区”创建。在重点产业示范方面,重点提升全市蔬菜、畜牧、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光伏、高端农机等新兴产业。在园区综合体示范方面,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高效农业园区和农业综合体,依靠规模优势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凡是有涉农项目的市直部门、单位,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包靠2个片区,对每个片区每年至少落实一个项目支持发展。在龙头企业示范方面,实施新一轮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完善财政、税收、用地、用电、投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培强做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镇村(社区)示范方面,着力抓一批综合性示范镇、示范社区、示范村,综合考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组织引导各级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五)落实要素保障。重点强化财政、土地、金融、人才四个方面的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支持,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持续做大“三农”投入“总量”。我市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冷链物流、农村金融、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整合涉农资金,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新体制。加大土地政策支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产生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经批准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建立增值收益返还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支农产品,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农村服务点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点业务功能;丰富涉农企业债券融资方式,鼓励涉农企业利用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工具融资;多形式多渠道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人才支持,在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示范园区建立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打造集示范培训和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农业孵化器,建好农民技能培训载体;定期组织乡村人才集中培训,加强政策和实用科技知识辅导,进一步提高乡村人才的知识素养;充分利用国内外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农业生产经营领军人才、领办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跨界人才开放型培训机制。
(六)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抓乡村振兴战略定力,咬定目标不放松,确保每个阶段取得突出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坚持功成不必在我,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象工程,不追求速度,更不刮风搞运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菏泽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
根据《菏泽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总体部署,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菏泽篇章,大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要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的***,按照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和“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要求,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类人才形成合力,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返乡下乡、回报家乡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全市基本构建起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创新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和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支撑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源头活水,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全市乡村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左右。
(三)主要任务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要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统筹抓好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乡土人才、农村创新创业人才等五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强协同培养,加大稳定支持,围绕种业发展、农机装备、绿色高效、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打造一批国内领先水平的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分类培养,健全评价激励,围绕农技推广、畜牧兽医、农村卫生、乡村教育、农村事务管理、农村法治、建设规划、环境整治、改厕节水等,建设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农村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
——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创新培育机制,规范管理服务,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物流、电子商务、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农业经营者队伍。
——农村乡土人才队伍。深入挖掘培养,突出带动致富,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文化传承、家庭服务等,开发一批富有工匠精神的乡土人才和能工巧匠。
——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强化政策支持,构建良好环境,围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壮大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发展带头人和“引领者”。
二、重要工作
(一)加强各类乡村人才培养工作
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骨干为重点,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从城镇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研究制定符合职业农民特点的职称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职业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所学专业等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落实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提供便捷高效的技能鉴定服务,积极做好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好职业农民职称和职业资格衔接工作。到2022年,建立一批综合培育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农科院、相关职业院校,各县区
2.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落实好全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20条措施,不断完善引进培养、服务保障、激励考核机制,着力提升农技推广人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全市农技推广队伍稳定在2000人以上。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每年分层分批培训基层农技人员800人,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鼓励农业科技人才参与创办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加大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和农业集约化水平。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经营管理人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农科院、相关职业院校、各县区
3.优化整合农科教人才资源。依托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以农产品为单元、以全产业链为主线,吸纳全市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科技人才,建立服务大宗主导农产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创新团队,大力提高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农业各个领域的转化与应用。支持农业专家服务团建设,到2020年,稳定聘用农业专家150人左右,基本实现对主要农产品的人才与技术支撑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
4.提升农村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实施乡村人才技能培训计划,对具有劳动能力和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落实百万职业农民技能提升计划,以农产品市场行情、选种育苗、病虫害防治、种植养殖管理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销售等为重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以上;以“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五年分级分类培训10万人次,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培训和鉴定补贴;鼓励围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和家庭服务业发展,开展乡村农家乐、藤编、柳编等特色产业培训。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程,培育技术精良、服务到位的专业化队伍。开展“送智下乡”活动,培育乡村职业经理人、乡贤名人、乡村工匠、非遗传人等,促进乡村旅游人才振兴。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快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妇联、各职业院校、各县区
5.加强农村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要求,坚持务实管用、增强实效,聚焦乡村组织振兴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对扶贫工作重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大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各职业院校、各县区
(二)畅通人才流入乡村机制
6.强化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领头雁”作用。充分利用山东省委、省政府支持菏泽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注重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实用性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通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拔尖人才、首席技师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有效引导培养本地实用的乡土人才;通过 “山东—名校”直通车、海洽会、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菏泽行、建立招才引智工作站等系列工作活动,推动引进乡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激励扶持。积极推动农业自主创新整体水平提升,对接现代高效农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推动我市高职院校开设乡村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增加乡村人才的数量,提高创新发展的质量。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大专职业院校
7.加大乡村人才选派力度。对接落实好省选派科技副职到县(区)挂任工作,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携带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到2022年,全市科技特派员队伍规模达到1300人,实现县(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各县区
8.持续推进访学研修。对接落实好全省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积极组织推荐基层人才到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单位、医疗机构访学研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推动各类人才、项目、资源向基层下沉。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9.深化提升第一书记工作。继续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在对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全面推行向集体经济空壳村选派第一书记。持续开展对口帮包、联系帮带、干部驻村、双向挂职等工作。以县乡为主体,全面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实行对乡村组织的工作指导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各县区
10.支持青年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吸引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返乡下乡创业,为农村发展党员、村“两委”班子做好人才储备。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等工作,对农科类毕业生给予一定程度政策倾斜,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成长成才。县区统筹本区域事业单位岗位,每年每个乡镇有2个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
11.鼓励社会事业人才服务基层。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诊所、医生工作室。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制定教师补助政策,支持各地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施“文化名人下基层”工程,鼓励各级文化艺术专业人员赴乡村开展文化服务活动。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引导村内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役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本土,发现、培养、壮大新乡贤队伍。鼓励乡村规划、文创、旅游等各类高端人才及专业化社会工作者参与农村基层服务。积极组织农业、科技、卫生、文化等领域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到村开展志愿服务。每年分级组织不少于200人次的各行业、各领域高层次专家(人才)到基层服务,切实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各县区
12.针对急需人才设立“特岗”。通过特设岗位,鼓励和引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积极对接省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新毕业大学生、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积极对接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招聘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13.开展科技人员下乡活动。每年组织1000名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以推广绿色优质、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大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力度。发挥好农业专家顾问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作用,推动科技进村、入户、到田。每年指导农户6万户(次)、指导面积300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各县区
14.强化脱贫攻坚和重点区域人才支撑。在每年遴选的急需紧缺人才项目中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倾斜。推进实施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面向乡村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从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中选拔优秀卫生人员,到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卫生院任“业务院长”。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职业院校、各县区
15.促进“归雁兴菏”返乡创业。在大中城市及菏泽籍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招才引智工作站,建立长效机制,联络、沟通菏泽籍企业家、社会名流、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出创业务工人员,创建“第二菏泽”工程。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在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到2020年,全市新增在外人员返乡企业就业20万名以上,创办领办实体6.5万家,带动就业40万人;与在外已知菏泽籍博士人员建立有效联络;到2022年,创建工程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进入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三)加强人才激励保障工作
16.探索人力资本开发新方法。加大现有人才培育力度,吸引菏泽籍高层次人才柔性回归乡村,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以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17.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新活力。支持鼓励城镇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和离职创新创业制度,按规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健全农业科技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
18.构建基层人才评聘新标准。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措施。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使用制度,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对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聘用到正高级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并限定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落实省农村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开展农村人才评价与认定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19.健全人才待遇保障新政策。支持县区设置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支持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交通补助、教师体检、乡村特困教师资助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和企业,建设乡村人才公寓。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20.创新人才激励奖励新举措。在推荐、选拔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才工程人选时,注重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对长期在基层工作且业绩优异的农业科技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学校教师等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奖励结果列入职称评审标准。做好优秀乡镇农技人员、最美基层农技员、乡村教育突出贡献奖等评选工作。扩大乡村之星评选规模,每年评选一批具有较大示范作用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对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做到统筹规划,务求实效。压实县区、乡镇的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是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一线指挥部”,要对乡村人才振兴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县(区)、镇(街道)、村三级工作分工,推动落实到位。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坚持把乡村人才振兴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带动人才回流农村,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提供人力支撑。
(三)强化动态***和督查考核。把乡村人才振兴列入县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分解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引导人才工作资源向乡村人才振兴聚焦聚力。
(四)加强宣传,广泛联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人才先进事迹的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新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联合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菏泽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
按照《菏泽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全市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乡村文化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均等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乡村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富有成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到2022年,乡村文化振兴取得重大突破,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加丰富繁荣,乡村文明水平显著提升,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铸魂强农工程,凝聚乡村振兴发展正能量
1.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始终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宣传教育的主旋律,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体现菏泽特色的时代精神、改革精神、创业创新精神,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封建、狭隘、愚昧的各类消极思想。加强对民间文艺群体的思想引领,确保宣传内容健康,从业人员向上向善。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文化结构和乡风村貌等,利用文化宣传栏、农村广播、文化墙、文化大院、乡村大舞台、村民文化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引导,正本清源,扶正祛邪,帮助人们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巩固和壮大乡村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农村宗教管理,引导群众合法信仰宗教,依法治理农村宗教领域乱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
2.加强社科理论宣传普及。贴近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论需求,加强政策宣传、知识传授、价值传播,提高农村群众人文素养。开展“社科普及周”基层延伸行动,面向农村举办系列讲座、志愿服务、展览、知识竞赛等社科普及主题活动。开展社科普及志愿服务行动,加强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居讲堂等各类阵地作用,推动乡村党的理论和社科知识普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3.广泛开展宣讲活动。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讲师团、党校、社科研究单位作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推动民生政策宣讲,深入解读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让党和政府的政策深入人心。深入开展“百姓宣讲”活动,贴近农民群众生活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打通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增进人们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开展“国旗下讲话”活动,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责任单位:市委党校、菏泽日报社、市社科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
4.深入实施四德工程。以组织媒体开展四德工程示范县巡礼活动为抓手,深化基层道德品牌创建,打造一县(区)一道德品牌。总结推广基层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街道、社会组织等四德工程建设经验,命名一批四德工程建设示范点。广泛开展市、县、乡、村四级“榜上有名”先模人物评选活动,建好用活善行义举四德榜,推动全市建立一批四德主题广场、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拓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1.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统筹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和资源配置,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文化活动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农家书屋)、儒学讲堂、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和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基本功能分区健全完善,到2020年实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实施农村文体广场提升工程,配套阅报栏、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善行义举四德榜等必要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文化大礼堂、乡村剧场或戏楼。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推行图书馆、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开展流动服务,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继续开展文化惠民季活动,不断充实丰富文化产品,有效提升文化服务质量。做好“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积极推进“书香菏泽”全民阅读工程,将更多优秀电影、图书、戏剧、曲艺、科普活动、全民健身活动送到乡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基层文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为基层服务。持续办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项目,逐步推动“一村一年一场戏”,确保基层群众“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着力打造菏泽市戏曲节、菏泽市农村文化艺术节、鲁西南鼓吹乐大赛等具有我市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建立“供需互动”机制,着力从“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变“文化下乡”为“文化驻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文联)
3.繁荣农村题材文艺创作。加强农村题材文艺创作的规划和扶持,组织动员作家艺术家开展农村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村题材文艺作品。探索建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资金政策保障机制和作家艺术家下基层挂职锻炼制度,推进实施农村题材签约作家、艺术家制度,组织作家、艺术家开展采访采风活动,筛选一批重点优秀作品,在出版、展示、推介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发挥“牡丹文艺奖”导向性作用,打造自下而上的群众文艺作品选拔提升平台,引导全市群众性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创作。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评选推出一批优秀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市级报刊、广播电视对优秀农村题材作品在刊发、播出、宣传评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
4.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建设沙土文博小镇、七里河文化长廊、牡丹文化产业园区、高新区文化产业园区、郓城彭湖湿地田园文化产业园区等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特色文化产业村、乡镇、集群。大力推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鼓励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积极培育具有菏泽地方特色和品牌价值的传统工艺品,促进传统工艺提品质、成品牌、带就业。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斗鸡、戏剧、曲艺等民艺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推动菏泽特色民俗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文化产业、旅游园区建设以及电商推广等手段,围绕“文化+”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增强产业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拓展文化发展空间,实现文化振兴与产业振兴相互促进,提质增效,以文化致富惠民。(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旅集团公司)
(三)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弘扬传统美德传承红色基因
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我市尧舜文化、中原文化、黄河文化、水浒文化、牡丹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尧舜、庄子、老子、伯乐、范蠡等历史知名人物,唱响菏泽文化品牌,弘扬菏泽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市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如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体育、游艺、杂技、美术、技艺、医药及民俗等。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发挥农事节庆、节日庆祝活动的带动作用,展示传统,带动经济,陶冶民风,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加快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实现曹州特色文化生态资源整体保护。努力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曲艺之乡”和“中国曲艺名城”。(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2.大力传承红色基因。认真践行******“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的论述,围绕革命烈士、抗日英模、革命荣军等主题,深入发掘鲁西、湖西、郓城等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形成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红色经济。建好用好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鲁西南战役指挥部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深化党史、国史学习教育,推动革命文化教育普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陈布展,深入推进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馆建设。围绕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新中国成立70 周年、***成立 100 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活态保护为核心,完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土壤和条件,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整体性和有效保护下的合理利用,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乡村各类非遗传习所建设。统筹县史、镇史、村史、红色文化、特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推进乡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普及推广,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深入人心。深入挖掘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古村名以及农业遗址、灌溉工程遗产等历史文化遗产,建档立卡,纳入保护名录,做好保护与复原。(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全面推进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紧密结合我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传承传统建筑文化,将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间文化、民族特点融入当地乡村建设与维护,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加快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古建筑、家庙宗祠等设立符合地方特色的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非遗馆、专题馆等,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使乡村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程,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县域为主体,城乡统筹推进,在县(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村(社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以志愿服务为主要活动方式,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努力打造融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科学普及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乡基层综合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广泛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宣传发动与教育引导并举,着力提升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充分发挥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实践移风易俗,抓党风政风促民风。传承中华文化精髓,融入现代文明理念,突出庄重感仪式感,用蕴含优秀民俗、体现时代风尚的婚丧新文化取代旧陋习旧风俗。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到2022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3.推进家风村风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家庭、村居为基本单元,以家风促村风带乡风,推动形成家风正、村风淳、乡风美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家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广泛开展“美在我家”主题活动,充分展现家庭文明建设新气息新风貌;举办“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主题展示活动,抓好宣传教育、征集评选、展示推广等各个环节,引导广大群众晒家训、传播治家格言、讲好家风故事,传承优秀家风,潜移默化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开展村风建设,以村居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壮大村居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用民间舆论褒贬是非、扶正祛邪;围绕思想道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育工程,壮大乡村文化队伍
1.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农村文化管理人员、文化活动带头人、文化志愿者三支基层文化队伍,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程和基层公共文化辅导工程,培养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提高基层文化骨干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庄户剧团、曲艺班社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批符合时代要求、遵循文艺发展规律、政治合格的民间文艺队伍。传承和发展我市民间传统体育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公益艺术课堂创新惠民项目。积极扶持广场舞队、庄户剧团等各类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建设,利用重要纪念活动和传统节日开展特色健康民俗活动。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实施乡土文艺人才命名表彰和扶持工程,结合实际建立吸引农村文化人才责任机制,鼓励支持以灵活多样的方式聘用、引进文化人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2.培育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计划地培育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形成合理梯队,支持学有所成的传承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大中专学生等吸纳到乡村文化队伍中来,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联)
四、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落实。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把乡村文化振兴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细化措施,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项目化运作、工程化实施,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解决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乡村文化振兴的财政保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事业。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大对庄户剧团、曲艺班社、艺术团体和民间艺人开展文化活动的资金扶持,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加大金融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评论引导,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使乡村振兴成为全市共识和自觉行动,调动各级各界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策划推出系列乡村题材主题采访活动,围绕乡村振兴主题,长流水、不断线地刊发新闻报道,展示工作进展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做好优秀乡村文化融媒传播,围绕弘扬优秀农耕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主题,运用新技术制作鲜活生动的融媒体产品和公益广告,做好报、台、网、微、端融合推送传播,使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人心。
菏泽市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加快菏泽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美丽家园、和谐家园,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和《菏泽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任务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任务目标
(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过三年集中攻坚行动,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到2022年,各项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并规范运行,农民健康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和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规范化使用,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严守1241万亩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粮食综合产能稳定在140亿斤水平;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51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力争实现全市建立起废弃农膜回收机制,地膜污染防治项目区实现废弃农膜基本回收利用。扩大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十三五”期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60万亩。
(三)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城乡环境质量大幅改善,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趋向好转。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建设沿高速公路每侧不少于200米、铁路和国省道每侧不少于50米的绿色通道,2018—2020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55万亩以上。
(四)实现生态资源价值。每年新打造省级美丽乡村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片区30个以上。深入落实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到2020年打造40个左右美丽村居省级试点,东明县、鄄城县28个黄河滩区迁建村台按进度分批次全部纳入美丽村居省级试点打造。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四级同创”模式,到2020年启动创建3个省级森林城市,10个省级森林乡镇,150个省级森林村居,300个市级森林村居,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
(五)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和地域范围,合理确定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模式、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资源要素有效配置。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加强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保护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县、镇、村)创建活动。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立足现有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垃圾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着力补齐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确保“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
一是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到2020年,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加快清理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特别是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鼓励建设农村公共厕所。聚焦加快建立并运行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把“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以乡镇为单位,鼓励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扎实做好厕具维护、故障维修、粪液收运等服务工作,让群众用得放心、省心、舒心,确保把好事办好。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涉农街道农村改厕;到2020年全部乡镇(涉农街道)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理确定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县域村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落实省里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示范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到2020年50%以上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是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8700公里,抓紧解决符合条件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问题。持续推进农村“七改”,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清洁取暖模式。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实现“应改尽改”。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推动开展村庄水体清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
五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完善功能配套,每年新打造省级美丽乡村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片区30个以上。深入落实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到2020年打造40个左右美丽村居省级试点,东明县、鄄城县28个黄河滩区迁建村台按进度分批次全部纳入美丽村居省级试点打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把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好。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均达到8%以上,省级卫生村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明确运行资金来源,稳定运行队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初步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以利用促保护,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及经济强村,可以探索建立物业公司。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以县为单位划分片区,项目统一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提倡相邻村庄联合建设基础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县区党委、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重点实施6项工程:
一是实施农业节水工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发展、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结构的原则,合理明晰农业水权,大力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不断构建完善有利于农业节水的政策、工程、技术、管理、机制体系。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市场机制共同发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户协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法人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2019年新实施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国家规划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二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继续选择部分生猪、奶牛等养殖重点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和收集体系运行模式。促进农牧结合,大力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粪便垫料回用、有机肥生产等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到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牵头部门:市畜牧服务中心)
2.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依托国家和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为主导,以燃料化、原料化利用为辅助,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在商品有机肥加工、秸秆养殖食用菌、生物质能源和新型材料等领域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3.地膜污染防治项目。地膜污染防治项目。依托国家和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照我市不同作物覆膜面积和种植区域分布,选择大蒜、棉花、花生、马铃薯等地膜覆盖作物,建立标准地膜污染防治示范区、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区,开展地膜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购置配备相应的专业化回收机械。积极推动探索地膜生产企业责任延伸制度,由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统一综合利用。(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三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在粮食、果品、蔬菜优势产区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新型肥料替代等技术措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依托病虫测报体系,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深入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大型施药器械和航空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依托园艺作物标准园、“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建设农企合作共建示范基地。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证面积占主要优势农产品产地面积比率达到60%以上,力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6个以上。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力争2019年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四是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行动。鼓励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区)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形成县域大循环,整建制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和提升工程,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循环农业标准化项目,到2020年巨野采煤塌陷区建成国家级循环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五是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质量提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区)创建工作,总结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确保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扩大实施规模,推广秸秆还田、土壤改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六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按照《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分类管控。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项目和任务分工,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等土壤污染风险区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试点,筛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到2022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实施7项工程:
一是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科学编制全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加快建立全市采煤塌陷地动态监控系统,启动煤矿开采损害预评估。推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积极申报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是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防风固沙、营造林带林网、治沙改碱为重点,搞好沟、渠、田、林、路、村统一规划,重点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结合的防护林体系。支持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实现农田防护与木材生产有机结合。(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三是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未利用土地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加强对未成林地、疏林地补植补造,加快植被恢复。(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四是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快建设森林生态廊道,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以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县道、主要河道为重点,对适宜地区道路和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裸露土地进行植树绿化,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对全市境内铁路、公路等通道和车站等重要区域,坚持一路一景规划、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牵头部门: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是实施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工程。支持经营者兴办家庭林场、股份制合作林场、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专业大户,鼓励建立生态林场,开展专业化生产经营,并逐步扩大其承担的涉林项目规模。按照适地适树、良种栽培、规模种植、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高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带动全省特色经济林建设。到 2022年,产品优质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六是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把森林植被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环境条件,大力开展环城生态林带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和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建设郊野森林公园,扩大绿地面积。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等绿化美化。大力推进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闲置土地绿化,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二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开展菏泽市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活动,启动菏泽森林城市群建设,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七是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保护工程。1.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评估工作。2.全市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四)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自然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效益,让保护生态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
一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逐步在省级湿地公园推广。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森林、湿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初步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基本形成符合乡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牵头部门: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河湖生态观光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施原生态保护,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充分发挥林业多种功能,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创建,到2020年培育市级示范主体100家,省级示范主体20家,形成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林木加工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抓住全域旅游发展的重大契机,建设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齐鲁美丽田园。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生态振兴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主要内容纳入考核。健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强化统一领导和部门协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村生态振兴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评测和考核监督,确保实施效果。市、县二级要建立督导机制,逐级建立乡村生态振兴台账,每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形式主要采取工作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现场核查的形式,对承担生态振兴任务的市直部门和县区评估评价。
(二)强化财政保障。各级都要加大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乡村生态倾斜,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市、县(区)政府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相关渠道资金,用于乡村生态振兴。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获土地增值收益以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市、县(区)政府要确定具体比例,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重点支持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机制,规范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推动将农业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管理。加强林业碳汇计量工作,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拓展造林融资渠道。加强各类涉绿项目资金整合,综合实施破损山体治理、废弃矿坑治理、铁路沿线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促进植被恢复。研究设立用于支持乡村生态振兴方面的基金,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生态振兴。
(三)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担保机构开展国土绿化贷款担保业务,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林业信贷担保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延长贷款周期。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利用抵押补充贷款工具,依法合规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
积极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探索“政银担”合作机制,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给予贴息和补助。加强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
(四)完善用地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乡村生态振兴的比例。鼓励各地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办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红利,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生态振兴。
(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乡村生态振兴项目纳入PPP项目库,市、县(区)政府在项目安排、申报国家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在开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类项目时,同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倡导新乡贤回乡参与乡村生态振兴。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振兴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推动生态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菏泽市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着力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组织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精神为根本遵循,以《菏泽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为抓手,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以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组织建设、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着力健全完善乡村组织体系,激发乡村各类组织活力,凝聚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乡村组织振兴的齐鲁样板。到2020年,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构建起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框架;2022年,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制度机制。
——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在农村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健全完善,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农村各类组织和群体,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自我革新力得到充分发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到2020年,五星级村党组织达到35%以上;2022年达到45%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级以下村党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规范有序。2018年,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组长,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民政事务等下属委员会,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尽建。村级自治组织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分工负责、有序运行。到2020年,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规范,村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通过清理盘活“三资”等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步建立,完善治理机制、健全组织章程、规范资金管理,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代表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履行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职能。到2020年,全市涉农村全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202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群团组织基层阵地更加稳固。以党建带群建、党建带社建为统揽,全面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区域化建设,健全组织架构,强化队伍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充分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到2020年,配齐配强群团组织工作力量,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得到明显增强;2022年,乡村群团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组织活力全面提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实现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稳健规范,有效整合农村的先进生产力, 提高农业产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完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角度的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农业经营组织通过订单带动、保底收益、股份合作、共设风险保障金等方式,促进农户联合,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培育建立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2万家;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农村落地生根。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级党组织学好用好《***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系列***读本》等权威读本,学好用好《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深刻领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竭力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要求、重点任务和关键所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抓好党章党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把问题导向贯彻学习教育全过程,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自觉主动地修正错误、改进提高。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精心谋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中央部署前,紧紧围绕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部署、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提前进行研究谋划,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专题调研,深入查找乡村组织振兴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党内教育形成的经验做法,研究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确保中央部署后能够及时启动、顺利进行。结合主题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研究细化结合主题教育抓实党员集中轮训的措施办法,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做好各类培训,确保每名党员都受教育、得提高。与全面整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巡视巡察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整改好、落实好、完善好、巩固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4.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整改为主线,巩固基础为保障,努力实现“五个一批”“六个提升”工作目标。加强工作调度,对《实施方案》明确的四项重点工作、五项专项治理、六项基础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调度,不定期深入一线随机调度指导,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单位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5.着力打造过硬党支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制定建设过硬党支部的工作目标,明确农村党支部的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健全优化后进党支部持续整顿、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落实监督、不合格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基层党支部书记动力激励、基层党支部经费保障、基层党支部科学评价考核等“六项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利用3年时间,争取打造省级农村过硬党支部100个,市县分别选树300、1000个农村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把建设过硬党支部的成效 ,纳入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推进落实。
6.规范党组织生活。严格开展“三会一课”,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发现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每月相对固定1天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把主题党日活动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有机结合,拓展活动内容形式,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乡镇(街道)党(工)委建立现场指导、检查考核等制度,向村级党组织派出指导员,***抓好落实。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观摩、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调度指导。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力的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对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不能按期改正的,依据党章党规予以组织处置。
7.开展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以各县区党(工)委为单位细化党支部评星定级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通过定期评定、动态调整、晋位升级,推动过硬支部建设。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切实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五星级党组织比例不超过20%,对评定为二星级以下的党组织,视情况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抓好集中整顿,采取县乡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派驻工作组、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促进转化提升。到2020年五星级村级党组织达到35%以上;到2022年达到45%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级以下村级党组织。坚持每年评定、动态调整,通过公开挂牌亮星、动态管理摘星,立标杆、强引领,抓两头、促中间,选树一批先进支部典型,按比例排查、整顿一批后进支部,带动中间支部提升,不断激发农村党支部的生机活力。
8.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从业、外出流动等实际情况,聚焦“四个合格”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内容,由县区党委分类研究细化差异化的设岗定责、积分评价和考核奖惩办法。基层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核实、记录党员积分,将评价结果与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挂钩;党员积分情况与党组织评先评优、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相结合,在每年民主评议党员时,综合党员积分和评议情况对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相应等次,并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从2018年至2022年,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整合组织、纪检、政法、农业、民政、扶贫、信访等有关部门力量,上下联动,加强配合,开展3轮集中整顿,推动建立巩固整顿成果的长效机制。2018年,对摸排出的1***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逐一分析原因、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顿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年底前基本整顿完成;自2019年开始,每2年一个周期,开展两轮集中整顿行动,采取县乡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帮包、派驻工作组、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聚力攻坚、动态跟进。对已完成转化的村级党组织持续***关注,健全巩固提升措施,切实防止反弹反复。
10.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换届。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逐村对换届选举程序、新一届“两委”成员质量、新老班子交接、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换届信访案件的查处办结情况等进行重点“五看”;开展一次换届信访集中化解,聚焦上级交办案件、本地重点案件、网上舆情等重点问题,看处理是否规范、办结是否到位、反馈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不留隐患、不留尾巴。
(三)推动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11.深入实施“头雁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年创新培育、两年提质推广、三年巩固深化”的思路,分阶段分批次进行打造,在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保障等方面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努力为组织振兴打造一支过硬的“领头雁”“先锋队”。2019年重在“创新培育”,着力从具体问题入手,找准切口、抓住关键,大胆实践、纵深推进,为研究解决面上问题探索经验,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2020年重在“提质推广”,突出做实、做细、做精,把握新要求,注入新内涵,拓展新载体,把农村创新做法在面上进行推广,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2021年重在“巩固深化”,通过归纳总结、规范提升、包装推介,把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丰富深化“头雁工程”红色品牌的内涵。
12.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坚持“凡进必审”原则,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县乡联审制度,坚持“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关,真正把“政治素养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级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拓宽选任渠道,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在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上拿出具体措施,为优秀人才担任党组织书记营造氛围、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13.实施优秀后备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后备人选原则上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0岁左右的一般每村有1名,县区女性后备人选一般不低于总量的20%。人选入库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并进行县乡联审。对列入村党组织后备人选的,强化实践锻炼,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每半年开展1次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动态调整。
14.健全教育培训机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市里举办示范培训班,选派不少于200名优秀村支部书记到先进地区进行集中培训。各县区每年要将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确保年内每名村支部书记至少外出培训1次;积极邀请外地专家学者、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等授课。各县区要建立农村干部教育师资库,注重选择党校教师、专家学者、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特别是在乡村振兴中成效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充实师资队伍。要加强现场教学点建设,2019年底前,每县区至少打造1处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到2022年,每个县区打造3—5处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县乡党委要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实践锻炼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不同类型的村党组织书记到强村强企、乡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等锻炼提升,不断搭建实践锻炼平台。
15.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等制度,督促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职、为民服务。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严格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决策民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村级党组织书记廉洁自律管理。加强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的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理。实行村级党组织书记目标管理,围绕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以及提升群众满意度、扫黑除恶、信访稳定、产业发展、带动致富等具体内容进行制定个人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16.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建立经常性发现、调整不称职村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制度,对不合格、不称职特别是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及时认定,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胜任”等次且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所在村党组织连续2年评星定级为二星级以下的、出现不得担任党组织书记负面清单情形的坚决予以撤换;对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兼)任村级党组织书记的村已培养出合适人选的、个人提出辞职且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的、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及时予以调整。
17.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中央政策落实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四)壮大乡村振兴骨干力量
18.着力优化发展党员结构。注重从农村优秀青年、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大中专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中发展党员,把农村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人才培养成村干部。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整体谋划设计,通过实行计划单列、严格结构控制、重点管理预警等有效措施,提升农村新发展党员质量,力争到2022年,全市村级党组织基本实现“两个没有”,即没有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没有无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村。
19.加强改进农村外出务工党员管理。重点在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合理确定党支部规模、切合实际开展组织生活、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促进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持续抓好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动态掌握流动党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建立健全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配合、协调沟通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联建共管格局,确保农村流动党员及时纳入有效管理,引导在外党员“服务社会、回报家乡”。
20.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回引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待遇保障政策,创新激励措施,着力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回归农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建立完善优秀本土人才名录,吸引优秀外出人才返乡创业,注意掌握一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休干部职工等人员中的人才,对其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积极提供实践锻炼平台,吸引在外人才回村工作。逐人确定精准培养措施,确定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联系人,加强日常沟通,靠上做好工作,进行重点培养。
21.挖掘培养农村本土优秀人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下深水”摸排,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现有的各类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农村实用人才、青年农民、村医村教中发现人才,注重培养帮助,积极推荐他们担任乡村各类组织负责人。依托先进村,打造一定数量的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每年培树一批乡村之星,强化典型示范作用。
22.推动工作力量向乡村下沉。加大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技副职选派力度,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全面选派乡村指导员,推动各类人才向农村流动。深化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每年组织千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搞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力度。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扶贫工作重点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覆盖,在发展布局、资源配置以及推动项目落地等方面形成“一盘棋”,发挥出整体效应。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实现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探索以县乡为主体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实现对乡村组织的工作指导全覆盖。强化对现任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切实落实好各项待遇保障,将选调村官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五)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机制
23.加强党对乡村各类组织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把有关要求写入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组织章程,推动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不低于30%。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善于把党组织的意图变成各类组织参与治理的举措,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依章推选为各类组织负责人,把党组织的主张转化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
24.积极推动乡村各类组织健康发展。依法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程序产生下属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等配套组织,鼓励新当选的“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成员按程序兼任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确保村级自治组织在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充分发挥作用。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代表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确保到2020年,全市涉农村全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农业产前产后服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中的桥梁作用,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力,积极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确保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2万家,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群团组织立足职责,协助做好化解矛盾纠纷、救助困难群众、开展群众活动等工作,积极落实好团省委“村村都有好青年”计划。
25.规范村级事务运行机制。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完善“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民主决策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省里即将新修订的《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20年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机制。加强村级事务审计和党务工作督查,健全落实好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激励约束、考核监督等制度,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微腐败”。
26.扎实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农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法德教育融合;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因乱致贫人口、农村服刑人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重点群体和领域强化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行郓城县六合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建设平安智慧乡村。
2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好《全市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各县区的指导调度力度,采取“周报告、月汇总、季总结”的方式,对各县区组织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持续性调度。针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地方,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坚决把涉黑涉恶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会同政法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精准执行,对确属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防止把少数村干部的违纪问题、经济犯罪和一般刑事犯罪当成涉黑涉恶犯罪来对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8.大力推进乡风文明。教育引导村级党组织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抓在手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等活动,发挥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阵地功能,组织好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崇德向善。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带领人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六)聚焦聚力脱贫攻坚
29.统筹选配好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选调大学生村官等资源优势,做好选派优秀干部到脱贫任务比较重地区挂职任职工作,不断充实和加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骨干力量。继续保持脱贫攻坚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稳定,优先配备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干得好的可以就地提级。在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进一步突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内容。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明确培训重点,细化培训方案,抓好各级扶贫干部轮训等工作。积极争取省对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政策,利用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为我市脱贫攻坚提供智力支持。
30.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让党员行动起来,把贫困户带动起来。通过党员冬春轮训、实用技术培训等途径,帮助党员提升创业致富能力。同时,每个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l名年轻党员。组织党员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搭建党员作用发挥的实践载体。推行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制度,引导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为村庄发展提供技术、信息、就业服务等。
31.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政策宣讲、思想动员、典型示范等,改进帮扶方式,提倡多劳多得,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实现贫困群众由“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巩固脱贫成果,对已脱贫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脱贫攻坚期内继续给予帮扶,脱贫不脱政策。积极培育贫困村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32.整合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四认领”活动,动员全市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家认领贫困村,“两代表一委员”认领贫困户,爱心人士认领留守儿童,社会组织认领孤寡老人,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扶贫工作有效对接,凝聚脱贫攻坚合力。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报道,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对扶贫领域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并落实税收减免、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加分等相关支持奖励政策。
(七)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3.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化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确保2018年年底,各村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5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到2022年,力争所有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50%以上的村超过10万元。
34.因村制宜找准发展路径。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工作,逐村建立“三资”台账,把“家庭”掌握起来,清产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因村施策、分类指导,帮助各村找准路径、确定项目、加快发展。从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做好服务创收文章三个方面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资源综合开发、实施土地托管、发展物业经济、建设扶贫车间、壮大光伏产业、引领电子商务、股份合作经营、促进三产融合、龙头企业带动、实行增减挂钩、适度规模经营、繁荣乡村旅游等发展模式,逐村制定发展规划。
35.统筹整合政策扶持。坚持激发内力与外部帮扶结合、“输血”与“造血”并重,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倾斜,推动力量下沉。用好省里下拨的专项经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增加集体收入。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有利契机,争取省资金、政策支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驻村帮扶的重要任务,引导第一书记找准脱贫攻坚与村集体增收的结合点,进一步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选派第一书记力度。
36.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大经常性调度指导力度,当年任务目标完不成的,不得作为各项评先评优推荐人选。2018年底前,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要达到3万元,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县区委书记,由市委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区委书记要进行谈话,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要直接诫勉,2019年6月底前,仍然完不成的进行组织调整;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市、县派第一书记,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两委”成员,不得发放绩效考核报酬。强化奖励激励措施,对为发展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可从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中拿出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村党组织书记奖励金额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奖励总额的50%;同时,市里财政将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一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党组织书记,各县区参照市里做法,制定出台相应的奖励激励政策。
(八)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37.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组发〔2017〕3号)、《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菏组发〔2017〕17号),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村级运转经费不低于9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2020年对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作出调整。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2018年达到5000万元,严格落实县级财政补助备案制度,对县域内平均每村补助资金达不到9万元的,市财政按照当年资金缺口相应扣减所在县区第二年专项奖补资金。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38.加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施、有党员活动室、有群众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设施、有公开栏”的“六有”标准,推进村级活动场所改造,促进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功能。对年久失修、使用面积狭小、服务功能不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县区财政要列支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有计划地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改造,配套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18年年底农村社区全部建成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
39.充分保障村干部待遇。村支部书记严格按照本县区201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统一发放报酬,村主任和其他“两委”主要成员按照省里要求比例发放,村会计基本报酬要按照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60%标准执行。对符合保障范围的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按照要求发放生活补贴;村法律顾问补助、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支出、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农村党员教育经费、困难党员群众慰问经费等,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准。县区委组织部每年统一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健康查体,其他村“两委”成员,由乡镇统一组织,所需经费由县乡财政保障。
40.积极拓展村干部晋升空间。树立基层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区补充乡镇机关公务员,原则上拿出不少于20%的名额,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录,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的,可视情况适当调减招录计划;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为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统一招考,择优录用;县区补充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不含教育、卫生岗位),原则上拿出不少于20%的名额,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要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参加招聘人员须为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三、组织领导
(一)压实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是基础,乡是关键,县是主体,市要统筹。市委加强研究谋划和组织协调,细化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督促指导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县区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乡村组织振兴的“一线指挥部”主要职责,全面领导本地乡村组织振兴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统筹整合各类要素和政策,推动资源力量下沉,强化对乡村组织振兴的支持和引导;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乡镇干部整体能力水平,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培养;建立健全抓乡促村机制,强化对乡镇党委的指导考核,督促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抓好乡村组织振兴;合理界定县区与乡镇的事权边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关心关爱乡村党员干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区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抓乡村组织振兴工作责任清单;县区组织、政法、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形成抓乡村组织振兴的合力。
(二)发挥乡镇党委关键作用。乡镇是抓乡村组织振兴的前沿阵地,乡镇党委要承担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直接责任。领导本乡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组织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据本县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研究细化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掌握本乡镇乡村组织振兴的详细情况和动态进展,加强调度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农村过硬支部建设,确保村党组织对农村其他各类组织实施有效领导;推动乡镇工作力量下沉,注重发现培养和吸引农村优秀人才,大力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心关爱村干部的政策规定,足额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统筹安排使用好上级投入到村级的各项政策、资金、项目等,调动辖区内各类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对乡村组织振兴具体工作的指导、推动和落实。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月调研通报、季汇总通报、年度考核、研判评估、书记交办单、奖惩激励”等六项基层党建调研考评制度,把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情况作为每月调研重点内容,通过集中督导、调度指导、观摩交流、抽查暗访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将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经常性调度指导和差异化考核力度。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村级组织在线管理调度系统和村干部队伍信息系统,全面实时掌握村级组织基本信息、活动开展、运行保障、任务落实等情况,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市县巡察作用,及时发现影响和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对因落实责任不力、长期打不开局面,导致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滞后的地方,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县乡党委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开展专题研讨,议思路明方向提措施,拿出实招硬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利用3年左右时间,争取打造1个省级乡村组织振兴县区样板、10个省级乡村组织振兴乡镇(街道)样板,3个市级乡村组织振兴县区样板、30个市级乡村组织振兴乡镇(街道)样板。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讲好乡村振兴“菏泽故事”,营造推动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抄送: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中共菏泽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