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扎针人被判刑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以“扎针”方式实施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扎针人”李春宝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李春宝因个人婚姻问题,对一些妇女怀有敌意。当听到社会上有人用“扎针”方法传播病毒的传闻后,他到一家卫生院捡拾了废弃的针头、针管和不明药粉等物,于今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五晚,携带注射器到庙会上,趁人们专心观看文艺节目时,用注射器扎中一名妇女的臀部,并注射了不明药液。被扎妇女和周围群众误以为是被注射了艾滋病病毒,极度恐慌。李春宝在庙会现场被抓获。房山区法院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处李春宝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