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阶段性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精神和国家、省上集采决策部署,我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国家集采政策落地见效,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卫健、财政、商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定西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为集采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国家和省局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市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定西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规定集采规则、基金保障、结余留用和工作机制,为全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使集采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截止2021年6月底,全市共开展集中采购6批次,覆盖157个药品品规,平均降幅58%,为患者节省药费支出8400多万元。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了“推进国家集采政策落地见效”的交流发言;在省局举办的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培训班上做了经验交流培训,我市落实国家集采工作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依托全省结算监测系统,及时组织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积极衔接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扩大采购量、推动中标药品替换使用,确保群众用得上、买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全市各级医疗机构6批次签订集采合同4125份,总金额2373万元;已采购入库的药品总金额为2183万元,占集采合同总金额的92%。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8%,最高降幅96%,为医保基金节省费用5900多万元。二是严格按照基金预付政策,按不低于合同采购金额的30%,及时预付药品采购周转金,市县区医保部门共建单预付周转金1477.37万元,占合同总金额的62.26%。严格执行30天回款制度,回款金额1950万元,回款率88.28%。三是在全省率先落实国家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按结余留用专项考核结果和比例,核定结余留用金额拨付至医疗机构,切实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5月27日,完成了全市第一批集采合同结余留用金额审核拨付工作,共核定金额246.16万元。四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召开医保部门、医疗机构药品集采培训会议,专门邀请省局有关专家领导,对集采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专题培训、释疑解惑,夯实了政策基础,提升了规范操作水平。实时推送省局新闻发布会、《央视新闻“1+1”》、《焦点访谈》等专题节目,先后制作印发宣传彩页2万多份,摆放宣传展板200余套,发布集采政策信息10期,制作抖音微视频2期,为顺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凝聚了广泛社会共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吴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