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县级各有关部门,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县民政局负责将本通知发至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将本通知发至本系统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26号)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山县财政局
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屏山县民政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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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2:51: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