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检查清水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创建工作
8月26日,甘肃省民委监督检查处副处长措钦才让带领检查组赴清水县检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创建工作。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主任李焕珍,清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振,副县长程伯义一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清水县拟命名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新城乡人民政府及新城乡黄粱、蒲魏两个回族村进行了走访,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清水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
检查组对清水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创建情况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措钦才让提出,清水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和宣传民族政策,要紧密结合实际,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作为当前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规范展板制作,合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要紧密结合不同单位工作实际,突出单位特色,将创建工作与重点工作融合起来,做到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