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证公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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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9日发表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2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现予以公示。
***: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联系单位: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15-832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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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备案证公示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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