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5家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
建立社会组织监管长效机制
我市通报25家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
6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全面结束。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对25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将结合年检和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情况,将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部分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切实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管长效机制。
近年来,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以党建引领发展,推动各级民政部门搭建集社会组织培育、党组织孵化、党建活动策划、公益创投等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同时,认真做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挥防范风险的前瞻性和预警性作用。
我市社会组织发展逐步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共有144家市级社会组织参加并完成2021年度检查。
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并利用抽查、年检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开展成立、变更、注销及撤销登记,清理整顿全市未参检、未开展活动、失联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