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福岭化工场地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福岭化工地块开展后续规划和开发之前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通过调查地块土壤在生产期间受到的污染情况,判断污染程度是否会给后期规划利用造成环境健康威胁,指导后期场地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工作。因此,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荆门市福岭化工场地开展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场地概况
该地块现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办江山村周福岭白庙路与207国道交叉口西南100m,面积为97***9.36㎡。1988年荆门市磷肥厂年产4万吨硫酸异地扩建项目开始生产;1995年作为荆门市无机化工总厂,扩建了15万吨普钙项目;2001年荆门市无机化工总厂改制,成立福岭化工有限公司,一直生产至2013年。2013年后,原化肥成品仓库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出租给湖北荆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电力成品仓库,北门附近场地租给第三方从事木质家具生产加工,不涉及刷漆粘合工艺。其中复混肥生产车间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租给第三方堆存粉煤灰。
二、污染识别
根据地块内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分析,主要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等,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属、氟化物、总磷、硫化物、石油烃以及多环芳烃等,结合毒性考虑,重金属重点关注钒、砷、铅、镉、汞、铜、镍、铬等,重金属重点关注钒、砷、铅、镉、汞、铜、镍、铬等。
三、主要污染状况
土壤:综合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结果,土壤超筛选值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镉。
地下水:检测指标中pH 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砷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 类标准。
四、主要结论
根据相关规划文件,福岭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福岭地块规划为第二类用地健康风险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的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包括砷、铅、镉。
根据调查结果和风险评估结论,福岭地块范围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的污染,部分污染物产生的健康风险超出了可接受风险水平,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土壤共有3种污染物超修复目标值,分别为砷、镉、铅。
福岭地块范围需要修复或管控的总土方量为25348m³,为重金属污染修复土方量。其中,第一层修复面积为11934㎡,深度为0-1.0m,对应的修复土方量为11934m³;第二层修复面积为8185㎡,深度为1.0-2.0m,对应的修复土方量为 8185m³;第三层修复面积为4751㎡,深度为2.0-3.0m,对应的修复土方量为4751m³;第四层修复面积为478㎡,深度为3.0-4.0m,对应的修复土方量为478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