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基本抓实文明城市创建
本报讯(记者余蔓)8月8日,鄂城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测评反馈暨工作推进会。与会人员观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轮第三方测评报告。大会对该区下阶段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组织各乡镇、新区、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申报《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个基本”项目清单》。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补短抓创建,限期整改,长效落实;提升文明素质,强基固本抓创建,建强创建工作专班,加大创建投入,足额保障创建经费,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强化统筹协调,协同联动抓创建,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大力督导检查,以责促效抓创建,切实履行责任,严督实导、真督真查,对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严格督查,强化问责问效,巩固创建成效,打牢筑实文明创建工作基础,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水平。
按照基本思路、基本问题、基本建设、基本载体、基本活动、基本宣传、基本力量、基本制度、基本责任、基本保障等“十个基本”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要在学习调研、对标对表的基础上,本着突出特色、抓住重点、便于操作的原则,形成“十个基本”项目清单。该区将以此为考核内容,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年底结硬账。
会议强调,要注重统筹兼顾,切实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与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个一批”项目、百村千湾万户美丽家园行动、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抓住日常、严在经常、实在时常,确保文明创建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互为促进、有机衔接、相得益彰,以文明创建成果检验和彰显城乡融合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