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提供运营场地每平方米最高可获600元补助金
政策链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禅城区村委会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营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禅城鼓励村委会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营场地
日前,禅城发布《关于鼓励禅城区村委会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营场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达每平方米600元。这是禅城首次发布相关奖励条例。
近年来,禅城区不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努力构筑“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硬件设施的建设,以及布局的合理性,2016年,禅城区启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工作。截至现在,全区39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了标准化改造。
禅城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个鼓励措施,是希望鼓励辖区内各镇(街道)村委会无偿提供物业场地用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营场地,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
《实施意见》对无偿提供的物业场地面积大小、位置、规划布局等有明确要求。文件要求,村委会无偿提供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营的物业场地需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其中市的标准是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而禅城区建设面积标准较高,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
《实施意见》要求,物业要交通便利,位置临街,位于居民居住区内相对中心区域。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营运场地应设在首层。有独立的出入口,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管理方便,能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与通风。
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对物业的新旧程度进行了划分,物业在2016年7月11日前完成主体建筑的土建工程的,属于旧建物业;物业在2016年7月11日后完成主体建筑的土建工程的,属于新建物业。
《实施意见》明确,村委会要永久无偿提供或无偿提供10年或以上的物业,才符合补偿条件。对于新旧物业,《实施意见》划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符合禅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新物业,按该物业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计算补助金额,旧物业则是每平方米400元。符合禅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要求但达到市标准的新物业,按该物业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计算补助金额,旧物业则为每平方米300元。
“村委会提供物业场地,实际上是方便了村民享受医疗服务。”禅城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尤其是对于农村,将选取适合的地点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