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省序号第68项)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荆环督改指文[2017]6号)要求,现将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特别是要珍惜湖北优良的水资源名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整改目标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建设。
三、整改措施
1、完成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实施计划用水管理。2、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3、制定并执行《监利县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监利县防汛抗旱调度预案〉的通知》(监防汛字〔2017〕01号)、《监利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湖总干渠沿线涵闸水资源调度运用方案〉的通知》(监防汛办〔2017〕13号)文件。4、规范入江入河排污口,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5、开展水资源、水生态系统与保护带建设规划工作。6、推进生态补水工程、江河湖连通工程建设。7、全面实行河长制。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对全县29家取水用户2017年度取用水量申请进行核定,核定2017年度总取水量2143万立方米,2016年度总用水量2143万立方米。
2、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2017年11月下旬,监利县水利局启动《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项目,该项目进入监利县招标网公示。已完成《福娃食品四厂生产生产用水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湖北省监利县白螺中心水厂改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一步推动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力度,加强了相关规划和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
3、制定并执行《监利县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监利县防汛抗旱调度预案〉的通知》(监防汛字〔2017〕01号)、《监利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湖总干渠沿线涵闸水资源调度运用方案〉的通知》(监防汛办〔2017〕13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在2017年度科学实施调度,充分发挥江河湖库水系联通工程的综合效益。
4、规范入江入河排污口,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从2017年6月中旬开展了一次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下发了《监利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的通知》(监政水发〔2017〕21号),尤其是对全县23个乡镇场、工业园区年排污量大于10万吨以上的排污口进行了专项检查。查明全县27个排污口,其中:已录入乡镇排污口22处,工业园排污口5处。入河排污口编码27个,排污法人代表名录27个。同时,对入河排污口名称、排污河道名称、排污口类型、排污口规模、排污口所在位置、污水入河方式、排放方式、设置单位、监测单位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收集,并拍摄了各排污口照片,形成了完善的资料。
5、开展水资源、水生态系统与保护带建设规划工作。
开展规模以上排污口整治规划工作,26个排污口需整治资金8137.77万元。建设内容为: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和二期扩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3.0万mз/d)。根据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资料,本项目总投资为8137.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7.0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9.46万元。本项目一期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6.0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目前该项目完成了场地平整、桩基、纤维转盘滤池,正进行加药间、提升泵房、澄清池、辅助用房、CAST生物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等单体施工,计划2017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部分,2018年6月完成扩建工程,2018年7月试运行。⑵公告牌、警示牌、排污口标志牌、缓冲堰板,污水截流管网改造及建设,湿地生化塘等。⑶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规划工作,监测25个规模以上排污口,监测方式:人工监测、自动监测。⑷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带建设规划工作,建设内容详见佐证资料。
6、推进生态补水工程、江河湖连通工程。
⑴监利县老江河—东港湖水系连通工程。主要解决我县南部地区部分乡镇湖泊洪涝标准偏低、水资源利用形势紧张、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推进老江河—东港湖水源互补、水质共建,切实提高沿湖地区水资源涵养条件。建设内容及规模为:①河渠疏挖衬砌12条。②新建水闸5座,拆除重建水闸8座。③新建东湖泵站1座。④更新改造泵站2座。⑤新建涵洞29处。⑥新建机耕桥4处。⑦水环境生态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0999.51万元,此项目正在申报中。
⑵2017年10-11月我县编制了《湖北省监利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监利县湖泊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全面实行河长制。
出台《监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推行“河长制”管理工作意见〉》(监政发〔2016〕10号)文件,为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机制保障,下发监利县河长制简报9期,有力地推动了河长制的实施。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5日,共7天)向监利县水利局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冉军垓 电话:0716-3262589
承 办 人:夏巍巍 电话:0716-3273***6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