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市镇区中心单元文本公示
根据《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弥市镇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的规定,对编制完成的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6月10日。
请公众在此公告下的意见栏内提出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也可将您的意见书面意见寄往: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收。
弥市镇政府将根据公众意见、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完善后提交荆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