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镇湾镇扎实开展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工作
本网讯 近日,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都镇湾镇围绕四个重点,积极部署,迅速开展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工作。
一是以入户调查为重点,严把重点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收到县局相关文件后,都镇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村书记及民政信息员召开民政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此项工作。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实施重点救助的对象,必须在现有低保家庭中选出,分别按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双子女上学的未满16周岁人员或已满16周岁但仍在校读书的全日制学生)、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人员)、重病患者等四类人员对其本人增发不同比例的补助金。要求各村要认真进行摸底筛选,分类造册,以入户调查为重点,严把重点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
二是以民主评议为重点,严把重点救助对象准确和公平。镇政府要求各村迅速组织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入户核查核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依据个人申请和入户调查的结果,对摸底筛选出的对象,各村要严格进行民主评议,严把重点救助对象准确和公平。
三是以公开公示为重点,严把重点救助工作阳光透明。公开救助政策和申报程序,在镇村设置宣传栏,将政策和申报程序上墙,让群众了解,掌握政策;公开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及时将评议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救助,让群众放心;公开公示举报电话和设置举报箱,做到有报必查。
四是以认真收填申报材料为重点,规范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评议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民政信息员将相关申报资料收填好上交到镇民政办,镇民政办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要求逐步完善重点救助人员档案,建立专门台账、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