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襄城区委关于落实市委两非整治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襄城文〔2020〕10号
中共襄阳市襄城区委
关于落实市委“两非”整治专项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5月6日至7月6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市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简称“两非”)工作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11月,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区“两非”整治工作反馈了问题和建议。现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2017年6月,国有“襄阳汉昌砂石公司”与私企“襄阳恒丰源砂石公司”签订“每年收取一千万元租金和收取每吨5元砂石资源管理费”合同。2018年9月,在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襄城区将汉江襄城段康田、三合采区2017年至2018年度采砂经营权违规出租给私营企业恒丰源公司,对其长期拖欠的937.34万元租金和管理费没有收回”的问题意见后,至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情况说明: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8月1日期间,累计销售砂石99.27万吨,汉昌公司应收管理费496.35万元,租金1000万元,实际收取522.4万元。
2.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规范国有、集体资产处置,全力追缴恒丰源公司拖欠的租金和管理费。二是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襄阳市砂石资源供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由国有襄阳汉昌砂石有限公司统采统销。三是及时调整与恒丰源公司合同关系,按现有法规执行。
3.整改实效:已整改落实到位。经催缴,2018年9月和2019年1月,襄阳恒丰源公司分别向汉昌公司缴纳管理费和租金共计1000万元,至此,已按合同收取费用共计1522.4万元,拖欠的937.34万元全部收回。
(二)关于恒丰源在“集并整合”中的各种利益矛盾交织,康田等地16家砂场未整合到位,141条砂架未能拆除等问题
1.情况说明:按照2011年市政府关于转迁安置市区段原有砂场有关要求,部分砂场业主因前期投入较大,要求巨额补偿,为防止矛盾激化,暂未拆除。
2.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区建投公司已遴选采砂劳务公司,区水利局已制定欧庙砂场整治方案。二是根据方案,由区“两非”办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强力推进砂场整治,对欧庙16家采砂经营户的评估资产进行成本核算清退。三是完成砂场整治后,拆除原有砂场141条砂架、其它设备和临时构筑物,恢复砂场原貌,做好复垦工作。
3.整改实效:暂未完全整改到位。根据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工作专班已进驻欧庙镇,正在积极推进欧庙沿江砂场整治工作,预计7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关于襄城余家湖地区的湖北驰诺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在得知经营倒卖砂石利润空间较大的信息后,转行加入“倒卖砂石队伍”,相继从襄城汉昌砂石公司、宜城磊财建材公司倒卖砂石,专供胜利街景观大道等在建市政工程,从中赚取差价的问题
1.情况说明:按照汉昌公司与襄阳恒丰源砂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的约定,经对销售砂石账目核实,自2017年10月起至今,湖北驰诺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在余家湖砂石集并中心购买砂石。
2.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区发改局提供的重点项目清单,保障省、市重点和民生工程砂石供应。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倒卖砂石行为,防止倒卖砂石赚取差价的行为发生。
3.整改实效: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襄城区欧庙镇梁西村预制板厂法定代表人梁某,专门收购、囤积周边地区盗采的砂石,转手高价倒卖的问题
1.情况说明:经多次摸排,反馈问题系梁东村二组预制板厂法定代表人梁全民所为。
2.整改措施:一是组建由欧庙镇政府、派出所、区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调查专班,对囤积砂石、转手高价倒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对调查取证结果,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整改实效:已整改落实到位。一是组织专班对欧庙镇梁东村预制板厂法定代表人梁全民(梁东村二组人),囤积周边地区盗采的砂石转手倒卖和预制板厂自留自用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梁全民作了询问笔录,对此行为给予严重警告教育。二是对囤积的砂石进行封存,由当事人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销售和自用,不再收购和倒卖盗采的砂石。
(五)关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1月,襄城区水利局相关巡查人员分别在卧龙镇薛梁段、庞公办事处杨家河段共暂扣三艘采运船只,不处罚、不移送处理,“卸载”放行,将其中变卖的1.7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
1.情况说明:在巡查过程中,存在不处罚、不移送处理等行为。
2.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涉案款物处置程序,从源头追缴,将变卖的1.7万元全部追回,全部上缴国库。二是加强涉砂执法队伍警示教育,严肃纪律,杜绝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发生。
3.整改实效:已整改落实到位。已将变卖的1.7万元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涉砂执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期欧庙沿江砂场暂未整治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2011年市政府关于转迁安置市区段原有砂场的有关要求,部分砂场业主因前期投入较大,要求巨额补偿,为防止矛盾激化,暂未拆除;二是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治理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原有砂场业主可通过自行整合组建公司,但欧庙段各砂场业主因意见不合,内部争论不断,一拖再拖,已不可能自行整合成立公司;三是因采砂规划可采区数量限制,砂场整合进展受制。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推进砂场清退。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区建投公司已选定劳务公司,区水利局已修改完善《襄城区欧庙汉江沿线砂场整治工作方案》,由区“两非”办牵头,组建欧庙沿江砂场整治专班,确定整治专班组成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步骤,将积极推进欧庙砂场尽快整治到位。
二是恢复砂场原貌。完成欧庙砂场整治后,立即拆除欧庙段16户砂场141条砂架设备和其他附着物,并做好场地复垦和复绿工作。
三是强化巡查执法。坚持常态化巡查,组建联合执法小组,严厉打击非法偷采行为。
四是编制论证报告。为缓解当前砂石供需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2018-2023年河道采砂规划,按照相关程序,已编制完成汉江采砂欧庙、卧龙2个保留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正在进行论证报告前期评审工作,待评审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中共襄阳市襄城区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