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听证目录》及《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并借鉴周边县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的成功做法,拟召开其价格听证会,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0年10月下旬,在东风酒店举行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价格听证会。
二、听证方案要点
1、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自2021年元月1日起,委托市自来水公司实行伴水征收。
2、征收标准:每户每月5元。
3、优惠政策:凭民政部门有效证明,对五保户、低保户实施及月用水量小于3吨的住户免征。
三、听证会参加和听证人名单
1、听证会参加人: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住建局、市消费者协会、市自来水公司、东富供水有限公司各1人。刘宏志、黄幼龙、程南林、廖明春、钟令华、杨白云、杨文进
2、听证人
余建明、朱永春、张华珍、姚爱民、黄少华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