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LGYZ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0〕02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LG-YZ-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竞买申请人须已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竞得地块用于建设金融总部项目;
(二)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土地交付使用后三年内投产(运营),项目投产(运营)后第四年达产(规模运营),达产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达产(规模运营)年缴纳税收不低于2.4亿元人民币。如未按期正式投产并实现承诺的营业收入及税收,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及相关契税,对已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根据经财政评审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现进行货币补偿。
三、其他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LG-YZ-02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开国规设〔2019〕7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得人须承诺,项目符合环保、安监要求,确保废气排放低于区环保部门规定的臭气人体嗅觉阈值,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否则应无条件退地;
(三)竞得人须承诺,该地块引进国外知名金融机构投资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总部并长期经营,建设国际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创新、商务贸易合作交流平台,在取得用地后的20年内上述总部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纳税及入统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以任何方式将业务量转移外出。如未兑现,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
(四)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20年内,受让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物业不得分割销售(含预售和现售)。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1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10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4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0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2月10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1月21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网上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2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利息,缴纳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82112278;联系人:罗***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郭***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陆***,联系电话:(020)2886***12、28866078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