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国首推劳动人事争议全程调节新机制
为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我市在全国率先构建维护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泰安模式”——全程调解机制,对劳动人事争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调解,有效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立20多年来,妥善处理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这项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我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机制、源头预防入手,将工作重心由“以裁为主”向“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全程调解”转变,在全市建立起全程调解机制。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等十部门共同参与,联合对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调解,积极预防劳动人事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不伤感情就能定纷止争。由于某学校整体搬迂,6位在学校食堂工作的职工劳动权益受到影响,他们委托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要求仲裁。按照原来程序,这类案件会直接立案。现在重调解,慎裁决,经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把双方矛盾及时化解。通过先行调解程序,6位员工得到相应补偿。
在劳动人事争议受理工作中,我市改“刚性裁决”为“柔性调解”,一旦发现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在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对于直接到调裁机构咨询申诉人员,接待人员建议、引导他们首先到各类行业、各个单位调解组织调解。对于确需立案的,坚持科学运用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庭外调解“五步调解法”,把调解贯穿到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相对于刚性裁决而言,这种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协商、调解手段,能够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
泰安交运集团是我市大型运输企业,2008年以来先后兼并三家企业,人员组成复杂。该企业充分依托公司内部建立2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2009年以来,18起劳动争议全部“内部消化”。近年来,泰安交运集团先后共与合并的三家企业788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金6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群体上访和预计上访事件。
全市立足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调解模式,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自觉加入“大调解”格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2824个,专兼职调解员达到10826人。2009年以来,排查预防调解各类劳动争议4828件,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通过“五步调解法”调解结案率达52%。我市还探索建立由政法部门牵头的劳动关系调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制度,重点抓好基层调解制度规范、各类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培训、督导考评等六项工作,确保机制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