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向15户重点国企派驻专职监事会主席
3月29日,从市国资委得知,沈阳市向15户重点国有企业选派了专职监事会主席,旨在发挥其国有资产安全的“守护人”、披露真实信息的“报告人”、防范企业重大风险的“预警人”、监督落实纠偏的“检查人”作用。
在国有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主席,是沈阳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慎重考虑作出的决定,是沈阳市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改革,对于提升企业决策民主化、管理规范化、监督制度化水平,促进企业在沈阳市实现“三大目标”、完成“五大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外派的6名专职监事会主席均为市管干部,分别到机床集团、东药集团、沈鼓集团、北方重工、水务集团、中兴集团、物资集团、副食集团、地铁集团、达锐公司、基础产业、沈交所、中北物流、公用集团、恒信公司等15户企业任职。市国资委负责外派监事会主席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培训工作,按照6个小组划分,每位监事会主席负责2至3户企业。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外派的监事会主席能够代表出资人利益,发挥国有资产监管的作用。能够在推动企业发展,规范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国有资本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为确保派驻的监事会主席切实发挥作用,市国资委将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做到依法监督,协调服务有力,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主席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监事会工作的新办法,改进和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工作通道。研究探索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全过程监督的全方位转变,通过推进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评价的有机结合,提高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