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项审批可网上办理时限再压缩30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有效解决联合审批实施运行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沟通不畅、线下办理线上留痕等问题,近日,沈阳市营商局出台了《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平台管理部门、阶段牵头部门、具体审批部门的职责边界;规范了窗口设置、业务办理、服务机制、协调机制、问责机制等各方面内容,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30%。
审批事项清单重新梳理 分类更细致
从审批项目改革角度,结合流程修订和工作实际需要,沈阳市对原有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按照国家、省权力清单的统一规范,将自然资源局原“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细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项,原“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细分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项,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细分为“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和“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2项。
由于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新增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排水设计方案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项目。同时,根据加油加气站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新增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气瓶充装单位许可”1项,新增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1项。另外,将考古勘探相关工作前移到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的区域评估阶段,转为政府内部环节。取消文旅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物考古勘探范围内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批”3项。取消原竣工验收阶段卫健委“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核发”2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后续办理。
本次改革之后,沈阳市最终确认保留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03项。其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宗教类审批及***等7项外,其他96项均可实现网办;51项可实现承诺办理,41项涉及技术审查环节,***项涉及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2类新流程图总体审批时限再压缩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沈阳市对原有10类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再造,形成12类新流程图,总体审批时限压缩30%以上。将原有“政府投资改造类工程项目(无用地需求)审批服务流程图”,进一步优化细分为“简易城建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和“施工许可豁免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两类。符合“简易”条件的项目,可在完成施工招标或政府采购后,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符合豁免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即可开工建设。同时,结合沈阳供电公司国家电网项目具体需求,增加了使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沈阳市电网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进一步优化可并行办理事项的时间跨度,明确告知起止阶段,让项目单位可更加灵活和自主选择办理时机。进一步优化调整环节设置,将“建筑物楼门牌编号审批”由施工许可阶段后前移到工程许可阶段后办理;将考古勘探相关工作前移到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的区域评估阶段,转为政府内部环节;对社会投资一般经营性项目增加“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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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华润置地项目负责人宋丽说:“推行‘交互机制’,可谓是将审批的计时权力交到了企业手里,由企业对窗口办理时限进行监督,开展服务评价,让企业掌握了办件的主动权,通过‘好差评’鞭策窗口部门提升服务意识,为营商局此举点赞。”沈阳蓝天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胡延亮也说:“推行新的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可并行办理事项的时间跨度,明确告知起止阶段,让企业可更加灵活和自主选择办理时机,而且大幅度压减了审批时间,切实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沈阳的营商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建立审批平台“交互运行”机制,是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亮点工作之一。目的是将项目审批开始、暂停、结束的权力交予项目单位,办结后双方可交互评价。实施方法是项目单位在沈阳市政务服务网提交申报信息,即刻启动审批计时,需补正材料的,审批部门应一次性提出补正意见,提请项目单位暂停计时,待将补正材料录入联合审批平台后,启动继续审批计时。市营商局审批改革处处长刘涛说:“优化平台功能,推行‘交互机制’,使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与项目单位报建时长逐步趋同,强化了对审批部门的监督约束,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