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全面升级
我市为何下大力气治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治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市区黄标车淘汰能获得多少补助、如何申请?市区违反禁行标志的黄标车主会受到什么处罚?为此,我们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就我市治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和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2013年7月15日,我市全面启动实施了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同年11月4日,发布《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金华市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于12月10日在市区一环内实行了黄标车限行,并明确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对违反环保标志管理规定的车辆,市公安、环保部门主要以劝导为主;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执法。今年8月4日,市政府出台了《金华市治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工作实施方案》和《金华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并于8月18日起实施,配套环保标志管理和非绿标车区域限行,强化高污染排放车辆治理淘汰,鼓励黄标车报废更新。
机动车尾气污染有哪些危害
相关研究结果显示,近几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呈现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一次污染物及二次细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同时以高浓度并存的污染特征,约占30%左右的空气污染贡献率,是空气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从而致使大气氧化性增强,能见度降低,蓝天减少,城市灰霾天气增加。同时,大量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可能导致光化学污染的发生,容易诱发皮肤***和肺***,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什么是高污染排放车辆和黄标车
高污染排放车辆包括黄标车和多次尾气检测维修仍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其中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且该类车辆申领取得的环保标志颜色为黄色。
为什么要申领
机动车环保标志和淘汰黄标车
2014年3月1日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
领取环保标志,就像基因识别,首先判断您的车辆出身是黄标车还是绿标车,黄色环保标志代表您的车属于高污染排放车辆(黄标车),绿色环保标志代表您的车暂不属于高污染排放车辆(绿标车),其中一辆黄标车相当于5~20辆新车排放,一台国IV的轻型汽油车较国I以前黄标车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排放至少降低90%,一台国IV的重型柴油车较国III以前黄标车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至少分别降低80%和30%;就金华市而言,黄标车数量不超过机动车总量的10%,但其氮氧化物和细微颗粒物排放量却占所有机动车排放量的50%左右。因此,淘汰黄标车有助于减少车辆“冒黑烟”现象,提升城市形象,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我市黄标车总体情况怎么样
目前我市共有黄标车约7.9万辆,其中汽油车约2万辆,柴油车约5.9万辆,属营运车辆的约有1.6万辆。市区有黄标车约1.5万辆。
我市如何治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
《金华市治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14年底,全市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8万辆;到2015年底,要淘汰所有黄标车7.9万辆,并持续开展其他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治理淘汰工作。我市为此配套了六项主要措施督促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治理淘汰:
1.严格登记注册和注销报废管理。全市新车和转入二手车必须达到执行的排放标准,禁止在本市范围内交易高污染排放车辆。
2.严格检验和合格标志管理。严格检测设备检定和机构资质认定;加强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与违法处罚;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2014年底前,全市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启动加载减速法检测;严格合格标志核发,实行排气检测与安全检测同步。
3.严格营运管理和经营行为。通过控制《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来监管营运车辆,建立淘汰更新和维修更换制度,加强营运车冒黑烟整治,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
4.鼓励高污染排放车辆提前淘汰。给予提前淘汰的黄标车一定的资金补助,并促进其他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5.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立公安、环保车辆和环保标志信息共享机制,利用道路交通监控、“警务通”平台和环保标志信息库,建成车辆信息化监管系统。
6.严格通行管理。2014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及高速公路禁止非绿标车通行,并逐步扩大限行区域至所有建制镇城区道路;2015年1月1日起所有非绿标车列入限行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不允许未达到我市执行排放标准的车辆登记注册;禁止在本市范围内交易高污染排放车辆;严禁排气检测不合格车辆申领取得环保标志和通过年检;不给营运高污染排放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符合强制淘汰标准的实行强制注销;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提前淘汰黄标车;对本市注册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根据登记注册年份与车型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同步在市区与各县(市)划定非绿标车限行区域,实施无标车和黄标车的限行措施,并严格进行环保标志管理执法。
市区黄标车淘汰可获多少经济补助
对2014年8月18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补助额从1200元/辆至22500元/辆不等,按照“早淘汰多补助、迟淘汰少补助”的原则,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在2014年8月18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淘汰的,享受补助标准的全额补助;在2015年1月1日~6月30日完成淘汰的只能享受补助标准的80%补助,在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完成淘汰的只能享受补助标准的60%补助。(具体见附表)
附表:
市区黄标车补助标准
单位:元/辆
哪些车辆能享受市区淘汰补助
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1. 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即黄标车;2.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上牌的车辆;3.2014年8月18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淘汰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半年及以上的车辆;4.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未在强制报废注销范围内的车辆;5.不属于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社会团体的黄标车;6.自2014年8月18日起,未转移或变更过的黄标车。
申请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所需材料
需要提供8类材料:
1.车主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车主市区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拥有车辆车牌为市区车牌,但行驶证登记住址不在市区范围内的车主需提供);4.《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窗口现场由商务部门委托受理单位出具);5.《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车主在办理窗口现场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办完其他相关手续后前往市车管所申领); 6.车主本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7.如由委托人代办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8.《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办理窗口现场由工作人员打印,车主签字确认)。
如何申请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
车主将所需材料提交到第一批确定的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和二手车市场两个受理点(具体地址见链接),“一站式”办理后返回,等待资金拨付至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具体见附图)
附图:
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申请流程
哪些车辆属于强制报废范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四类机动车需要强制报废注销:
1.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车辆;3.在机动车检验的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4.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车辆。
车主申请淘汰补助应注意两点
需要申请淘汰补助的车主要特别注意两点:
一是车主可事先登录“金华环保”(www.jhepb.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查询平台”(8月15日上线运行),查询自身车辆是否在补助范围内,以避免赶到受理窗口后又不能申请。二是机动车状态为查封、抵押、事故未处理、锁定、嫌疑车等情形,不能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则该黄标车也就不能申请淘汰补助。
市区哪些区域对非绿标车限行
市区对非绿标车进行限行区域在中心城区一环线以内(环城东路-环城南路-婺州街-四联路-李渔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围合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30~20:00,各个路口均设置了禁止非绿标车驶入的禁行标志。
违反环保标志管理规定和禁行标志的机动车主会受何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环保标志被注销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扣留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责令重新申领环保标志,处200元罚款;对在本省有固定营运线路、在本省营运三个月以上和本省常住人员使用等三种非本省籍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标志在本市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对闯入非绿标车限行区域的未申领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给予相应的处罚。
7月1日起,市区开始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执法,在进行执法的头三天,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开展了专项行动,共检查机动车200余辆,查处黄标车26辆、未申领环保标志车辆3辆、已申领但未张贴环保标志车辆6辆。
因此,提醒广大车主,要了解自己车辆的情况,按规定及时申领环保标志,以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影响;黄标车车主要自觉遵守黄标车限行规定,并尽早淘汰。
市区对涉及民生和应急抢险的黄标车限行有什么特别规定
鉴于公交、客运等涉及民生和应急抢险车辆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且车辆更新订购的特殊性,根据市政府去年11月4日发布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金华市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金政告〔2013〕5号),和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于今年5月2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执法的通告》,同意对公交、客(货)运出租、长途客运、环卫、城市道路施工、“菜篮子”、保卫押运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用车中的黄标车和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市区通行证的其他黄标车实施限行的期限宽延至2015年1月1日。
哪里可查阅我市治理淘汰和补助
黄标车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广大车主可登录“金华环保”(www.jhepb.gov.cn)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栏目查阅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县(市)车牌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有补助吗
各县(市)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将会于近期陆续出台,请县(市)广大黄标车车主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和环保局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同时提醒,各县(市)将在实施黄标车淘汰补助的同时,全面开展环保标志管理执法,通过“管、促”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更新,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
相关链接
市区第一批黄标车
淘汰补助申请受理点
金华市区目前有两个黄标车淘汰补助申请受理点,车主朋友可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前去办理:
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位于金华市宾虹西路355号,联系电话82273409、82273225。
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位于金华市汽车城横三路北侧(市车管所东面),联系电话8209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