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我县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
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枫带队深入我县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牛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英陪同检查。
在“象山书院”红色资源保护点,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方式,实地了解了“象山书院”的文化背景、管理修缮等情况,检查了《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宣传教育机制、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责任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开展和《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交流了看法。
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县贯彻实施《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有力有效、效果良好。
检查组强调,“象山书院”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是蕴含党的先进性深厚内涵的党史遗址遗迹。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保护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要挖掘和利用红色资源优势,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协同发展,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品牌;要进一步落实好经费保障,充分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切实把大英的红色资源保护好、传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