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烟台市芝罘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云喜、副主任刘志庆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会议举行了区人大常委会首批专家顾问聘任仪式,并向专家顾问颁发聘任书。
会议依法任命了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任免了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区重点领域腐败治理工作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评议。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大局,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和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讲大局,始终带着情怀、带着责任、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和压力感开展工作,干在关键处,干在关键时,干在党委、政府的第一需要上,全力为芝罘区的发展唱美声、拨和弦,与区委、区政府同荣辱、共进退,在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增进福祉的过程中展现人大政治本色。要讲担当,进一步树牢“主人意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精准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带头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要讲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底线意识和纪律意识,树立人大干部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树牢公仆意识、履职意识、法治意识,珍惜岗位、牢记职责、用好权力,把各项工作干好、干实、干出成绩,不辜负全区人民群众的期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程杰、曲东、邹积恩、周治军和委员共35人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崔付晓,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尼玛旺堆,区政府副区长马宁,区法院院长王悦宏,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瑞伟,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