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可自愿选择分时电价
昨天,记者从国网龙口市供电公司获悉,从5月1日起,我市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采取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可自愿选择分时电价,在夜间给电动汽车充电,可以节省不少钱。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居民电动汽车在峰段8:00至22:00的时间内充电,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而在谷段22:00至次日8:00,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电动汽车充满一次电大约需要65度电为例,按照每度电0.555元计算,充一次电的费用约为36.08元。办理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后,如果选择谷段充电,每度电降低0.17元,充一次电能省11.05元。一个月充8次电,一年下来能节省1060.8元。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此次“优惠范围”并非所有充电桩。通知指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为:国网龙口市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此外,国网龙口市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也可以继续选择“错峰用电”。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采暖期为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通知》还明确,不管是居民家庭的分时电价政策,还是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分时电价政策,都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需提前向供电公司申请。申请后,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一年之内不应调整。没有申请的,仍按原电价执行。
记者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