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广州市南沙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因《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穗南开管办〔2018〕2号)(下称“2号文”)将于2023年2月7日有效期届满,为确保后续征收工作的有效衔接,根据现阶段法律法规,结合南沙实际需要,按照职能分工,我单位组织开展2号文的修订工作,现已形成《广州市南沙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鉴于该规范性文件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的规定,我单位拟就《广州市南沙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制订召开听证会,并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关: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二、听证事项:《广州市南沙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三、听证会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
五、听证代表的确定
1、听证代表的人数和选择: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总人数为11人,将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中遴选产生。
2、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5)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听证代表的报名及遴选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公民填写报名表(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5-2号楼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肖***;电话: 020-39053870),报名资料需于报名时间内到达,过时不再接受报名;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报名无效。
(3)听证代表的遴选:报名结束后,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在报名的听证代表中选择,若最终报名总人数少于11人的,由听证机关邀请人员参加听证会。
4、公布听证名单:2022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报名表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