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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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4日至3月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0757-25386910, 传真:0757-253890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隆志业塑料厂扩建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隆志业塑料厂均安镇南沙工业区8号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袋155吨/年①生活污水经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进内河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在密闭车间内对吹膜废气进行整室收集,再生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喷淋+活性炭+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 15m的排气筒排放,其中废气收集效率达到90%,处理效率达到90%。③文明作业,加强管理,降低噪声源强。④废次品、废边角料破碎后再生回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⑤加强环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环保形象。⑥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管道的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在投入生产前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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