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清理人力社保办事事项
我们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人社部2019年3月公布《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后,我市以“无证明城市”改革为契机,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六个一律”清理标准。目前,73项人社部公布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此外同时取消在校就读等8项证明,累计减少办事群众提交证明8716件。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要求取消证明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方式的“考核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等10个事项,我市采用申报承诺的方式予以取消。同时,对办事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和有效***,按要求分项制定承诺书模板,群众自主承诺直接办理,并制定《申报承诺监管实施意见》对该类证明加以规范。
对系统内已有或可查的证明要素,如办理工伤登记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14项材料,部门通过内部核查方式办理,不再要求群众提交证明。为避免材料重复提交提高经办效率,我市加强信息系统市级集中和一体化经办平台打造,将内部证明以数据形式体现至各经办系统,实现经办过程信息实时应用。
若有需其他部门提供的证明,如社会保障卡芯片备案用的“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由经办机构联络员或代办员经“无证明城市”查询系统、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向证明信息出具单位核验,再通过平台反馈。我市还研究制定《证明事项“无证明”办理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证明事项办理的传输途径、方式、时限和流程等要素标准。
“无证明”工作要想实现长效化,提高数据查询方式获取“证明内容”是关键。为此,我市人社系统协调市政府大数据局改造系统接口,将外单位数据直接共享至业务经办系统,通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证明信息线上快速查询,无须办事群众提供。另一方面,提高外单位对人社部门证明材料需求的数字化水平,将社保等4个证明以数据形式供外单位16个办事事项共享应用。
在取消人社部规定的73项证明基础上,我市全面清理所有人力社保办事事项,一并取消由乡镇街道或社区等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亲属关系、在校就读、无收入等8项证明,进一步拓展清单,实现群众办事真正“只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