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土涌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设 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白土涌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规资〔201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白土涌为三水区境内的主干内河涌,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和乐平镇境内,全长约8.76km,自芦苞镇乌岗水闸起,至叶岗潭处流入乐平镇,白土涌末端分为两支水,一支经西边涌汇入左岸涌,最终由凤岗水闸流入西南涌;另一支经范湖引水涌进入乐平涌,最后经海洲站排入西南涌。本次工程建设规模为整治涌道长约8.76km,主要工程内容是涌道清淤、修建涌顶道路、重建桥梁、重建穿路涵管、建设绿化节点等。
2.2、招标范围: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工程验收设计服务等。
2.3、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乐平镇。
2.4、工期:设计承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收到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2.6、批准投资额为4500 万元,设计费暂定基准值为80万元,本次投标仅投设计费下浮率,设计费有效下浮率范围为≥5%(含界值)。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转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其中付款方全称必须是该投标人企业名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行:交通银行三水支行,帐号:4462***********006796,户名: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于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电汇或转帐证明原件和保证金收据核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2.8、合同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承包人提交施工图和预算成果后,预算成果经三水区财政部门审定后30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至审定设计费的80%,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30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余下的设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采购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
3.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应在投标单位至少工作一年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3.5、外省企业应已办理进入我省(水利厅)信息录入手续,且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通过终审合格公示(查询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或http://www.gdwater.gov.cn/);各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3.6、本次招标谢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7、需企业法人代表或固定投标员(持固定投标员卡)办理报名及参加各项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7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1.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至少一年在投标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社保证明为最近半年内开具方为有效);
4.1.4、《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的复印件;
4.1.5、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4.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4.3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7日17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或转账形式交到指定账户: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农行东城支行,账号:44-054***********7,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逾期购买招标文件或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做弃权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2月27日9:30时,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3年2月27日9:30时,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场路4号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
大厦B塔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高工
电话:0757-87715060 电 话:020-38036***2
传 真:0757-87785778 传 真:020-38036***2
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