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陇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
建设单位: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巴中市巴州区陇桥社区
建设内容:建设安置住房及小区道路、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绿化、预处理池等附属设施,社区幼儿园、医疗卫生用房、康体保健中心、商业服务网点、健身场地及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为54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8.78平方米。
项目投资:72607.61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白乐
联系电话:158****8899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留兴
电 话:139****1581
邮 箱:128715237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1)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大纲。(2)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3) 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种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陇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1)公众对于陇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是否认可;(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对当地公众采用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可以在发放调查表时对工程建设和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巴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