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第二批)听证会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58号
高明区杨和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第二批)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拟定于2021年6月15日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4楼会议室(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对《高明区杨和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第二批)》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高明区杨和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第二批)》编制成果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21年6月15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4楼会议室
三、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熟悉建新区地块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应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5、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听证代表有权对《高明区杨和镇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建新区(第二批)》的内容进行咨询、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听证当事人认为听证员、记录员与拟听证事项有厉害关系可能影响公证的、有权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
(3)遵守听证会议纪律、发言的先要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报上姓名及职务后才能发言。听证会结束后,经审阅听证记录后再听证记录上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1、遵守会议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1年6月11日前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黎家伟;联系电话:88632234
特此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