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
晋市人社发〔2011〕39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30号)和王清宪市长4月1日批示,现就我市申报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申报。申报计划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有空缺编制(超编和满编单位不下达人员录用招聘计划); (二)工作确实需要; (三)岗位结构合理。 二、申报重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指标主要用于招聘师范类、农林水类的高校毕业生及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保证教育、科研、高新技术和重点发展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用人需求。各县(市、区)招聘计划重点保证师范类毕业生充实基层中小学教师队伍及农、林、水、医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对口单位。 三、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在2011年5月10日前将《晋城市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申报审核表》(及电子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综合办公楼504室 电话:2198559)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综合办公楼109室事业单位管理科 联系人:谢亚陶 电话:2198406),逾期不安排今年的录用招聘计划。 四、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人员必须在下达的计划内进行。任何单位不得超计划、无计划随意接收人员。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