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上金瓯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坑口地段土地合作开发项目竞价公告中心编号樵中农立20182448号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招标方)拟将位于位于西樵镇上金瓯松塘村坑口地段土地进行开发改造,开发改造方向为文旅教育项目用地,现计划通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乙方,欢迎有意者参与竞价,竞价人需持有效证件前来参与竞价。现就相关规则订立合作开发项目竞价说明书。
一、拟开发土地的现状及使用要求:
土地现状:位于上金瓯村松塘村坑口地段土地,土地面积共134.095亩,其中101.79亩为农用地, 32.31亩为山岗林地(附图)。中标后合作双方以本面积计算,不再重新进行丈量,竞价人须自行考虑参与竞价的风险。
二、合作开发期限:
30年,实际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
三、土地开发及使用要求:
(一)土地开发要求:本次拟开发的地块并无任何用地指标,无任何用地手续,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地块未变更用地性质之前只能作农业用途使用,并且不得对所合作开发的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竞得人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在竞得人租用土地范围有未经报建的建(构)筑物的,相关部门在合作开发期间也可直接进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2)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20000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竞得人破坏农用地行为后甲方复耕复绿所需的费用。(3)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竞得人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林地不能用于挖土、搭建或建设任何建筑物,不能圈养禽畜,只能用于种植。本地块必须开发用于文旅、教育项目,不能建设仓储物流和工业项目。
(二)其他要求及情况说明:
1.合作开发期内,乙方协助招标方将该农用地的用地性质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文旅、教育用地),一切的填土费、不动产登记证办证费及土地使用税等各类税费由乙方缴交。该地块整体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文旅、教育用地)时,本合同同时终止;若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该部分土地需重新流转交易,其余仍为农用地的部分继续执行合同。转变成集体建设用地(文旅、教育用地)的土地须重新上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流转交易,交易条件由招标方根据乙方对地块的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历史土地使用费、财务成本等)拟定。如果乙方不能竞得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新的承租人需要在投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十天内将办理该建设用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具体费用以有效的***、收据为准)以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该费用须在重新公开交易流转时明确列入竞价说明书,即实际上是由新中标者支付该项费用给乙方)。
2.若乙方在合作开发期前5年内,将土地性质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重新上交易平台公开流转时,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租期确定为30年。若超过承租期前五年,土地才能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如承租期第N年(N>5,且N为整数)变为建设用地,则土地重新上交易平台流转时,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租期确定为(30-N)年。
3.如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留路控的,乙方不得以留路控为由,要求招标方减少计算土地使用面积,路控面积也需要计算土地使用费。
4.合作开发期满后,该地块上的一切附着物及上盖物无偿归招标方所有。
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小写:¥300000元)
五、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小写:¥300000元)
六、土地使用费缴交方式及调整标准:
(一)土地使用费支付方式:该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在未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前,乙方需要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未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计算,支付方式为先支付后使用。在签订合同时,竞得人把第一年所产生的土地使用费作为首期费用缴交给甲方,以后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缴交清下一年的全部土地使用费。如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在已缴交使用费的计费年度内全部或部分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甲方已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不再退还。土地使用费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使用费在上一周期基础上递增10%。
(二)竞得人除每年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还须缴纳基础设施维护费,缴费标准为当年土地使用费总额的15% ,缴纳时间和计算标准与土地使用费一致。
(三)土地使用费统一由招标方收取,招标方再根据各经济社土地面积占比对土地使用费进行分成。
七、竞价人的条件: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必须具有较高的社会信用度
4.必须具有传统武术文化特色,具有市级及以上的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认可的武术专业办学资质。
八、竞价投标方式
本次竞投采取“举牌报价”(即明标)方式,按照每年土地使用费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接收资格文件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0:00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价人请在竞价会议开始前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
十、竞价地点: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
十一、竞价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10:00
十二、有意参加竞价的可于2018年4月11日9:00至2018年4月18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西樵镇城乡统筹局2号室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陆祖桥
联系电话:0757-86830660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075****8***67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