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转发上级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煤炭经营企业:
现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发电〔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工作要求一并执行:
一、各镇(街道)经促局负责及时通知辖区内煤炭经营企业(名单见***)参加检查,把上级的有关文件传达给企业,督促企业按时如实上报检查资料。
二、各煤炭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准备检查材料。检查材料一式三份,按通知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序号、目录,连同《煤炭经营资格证》副本原件于4月22日前报我局电力资源科。须同时填报本企业的《2012年度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汇总表》(交电子版)。上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弄虚作假,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字迹清楚。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时报送检查材料,逾期报送,后果自负。
三、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换证相关要求参见《关于规范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物资〔2011〕203号)。
相关资料、表格可登陆南海经贸网(www.nhjmw.gov.cn)电力资源科“科室公告”栏。
联系人:吴其奋、梁润延、王嘉伟,电话:86293607,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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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发电〔2013〕3号)
2、需参加2012年度检查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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