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物业行业配合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禅建发〔2016〕729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请各企业于2016年11月配合区消防部门、各镇(街道)、居委会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小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及报消防部门。
二、组织小区相关人员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大力开展小区消防培训,重点加强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秩序维护员的消防培训工作。
四、配合各镇(街道)在小区内号召热心业主,组织开展“老妈妈防火团”、“广场舞宣传队”等活动。
五、配合区消防部门、各镇(街道)、居委会在小区内的公告栏、楼宇视频、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六、请各企业于2016年11月14日、11月24日将本月上、下旬“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含2-4张照片)发至我局邮箱。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11月8日
(联系人:戴文晖;联系电话:83879651;电子邮箱:ccjswyk@163.com)
(禅建发[2016]729号)关于物业行业配合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