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潲水猪养殖场整治工作
为全面推进“潲水猪”养殖场整治工作,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导致环境和水源造成的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9月16日上午,乐平镇农林渔业局联合乐平镇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大岗村委会内的“潲水猪”养殖场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大岗村委会共有“潲水猪”养殖34家,4月份养殖量为8041头生猪,养殖场使用木料、烂布、塑料等废旧材料为燃料蒸煮潲水,因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沼气池或足够面积的鱼塘、林地等处理设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乐平镇环保局、农林渔业局已于4月份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部分养殖场至今未落实整改措施。
“潲水猪”养殖场对环境污染十分大,乐平镇农林渔业局呼吁各“潲水猪”养殖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转为饲料养殖。党委委员何沛强表示,2015年底前,乐平将基本完成镇辖区的“潲水猪”养殖场整治工作,并探索长效整治机制,从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镇农林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