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法律援助处获全国先进称号
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司法局获悉,在近日司法部召开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顺德区法律援助处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大良律师事务所潘家源律师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区共办理3344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达19802人次;通过前台、12348咨询热线、网络等方式,为32112人次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据顺德区司法局介绍,目前顺德已建成了区、镇(街)、村(居)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了区、镇(街)财政预算,并保持逐年增长,基本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顺德区法律援助处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集中化办公,交通便利,办公条件完善,无障碍设施、服务标识和服务指引齐全,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过错追究制等“八项制度”,实施法律援助专人跟案制度,指派专人对每宗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全程***监督。
顺德区法律援助处积极实施便民措施,为受援人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如实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下放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权,积极开展异地协作,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缩短案件审批时限,及时维护受援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