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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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就《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邀请、指定等形式,已确定13名听证会参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稿)》内容是否适当,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2:00。
三、听证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50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参会人员名单(详见***)
特此公告。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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