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黎智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积极推进改革,探索体育场新型的运行方式,培育和开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场馆经营活动,增强体育场馆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行全名健身计划,协助推动竞技体育、特色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协助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规范业余训练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新区运动会及其它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交流,组织参加各类体育赛事;负责新区各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并组织参加上级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核定体育中心人员编制员额7名,其中职员4名、专业技术雇员2名、辅助管理雇员1名,无离退休人员。
体育中心无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光明新区体育中心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强群体中心场馆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三)惠及民生,保证更多公益免费的场馆开放时间,举办青少年等公益培训以及全民健身活动
(四)承办更多国际和全国性高端赛事以及区级群众性赛事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业余体校正常运作,三大类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全面开展
(七)加强对红花山体育中心运营的监督,督促其合同履约
第二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光明新区体育部门预算收入785万元,比2014年增加182万元,增长30.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新增加场馆大宗水电费、场馆维护经费、场馆安全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光明新区体育中心部门预算支出785万元,比2014年增加182万元,增长30.2%。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80万元、公用支出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656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1.增加场馆大宗水电费,用于场馆水电费支出;
2.增加馆维护经费,用于场馆运营场馆维护费;
3.增加场馆安全工作经费,用于场馆安全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光明新区体育中心
光明新区体育中心本级预算78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0万元、公用支出44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656万元。
(一)人员支出8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个人交通补贴经费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党建工作经费。
(三)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经费。
(四)项目支出656万元,具体包括:
1、体育中心综合管理经费170万元,主要用于场馆维护、场馆安全工作、群体中心器材保障、场馆网络建设及通讯保障、体育市场拓展、行政办公。
2、场馆大宗水电费13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各场馆的水费、电费、网络通讯。
3、后勤社会化缴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
4、计生缴费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
5、机动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
第四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2015年光明新区体育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425万元,其中货物类25万元,服务类400万元。
第五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体育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2014年无“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万元,2014年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 2015年无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光明新区体育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收入预算表
附表3:支出预算表
附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7: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表8:深圳市光明新区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
光明新区体育中心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