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金利金渡门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要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金利、金渡门站施工,已由高发改资[201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要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要市金利镇、金渡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1950.11 万元,其中建安施工费(不含甲供设备)约为 894.68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室外配套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场站道路以及绿化等;本项目分为两个门站:①金利门站工程总造价约为975.05万元,其中建安施工费(不含甲供设备)约为447.34万元;②金渡门站工程总造价约为975.05万元,其中建安施工费(不含甲供设备)约为447.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室外配套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场站道路以及绿化等(主要场站设备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2.4 承包方式:按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形式进行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详见有关项目计划表、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每个站工期均为80个日历天(具体以业主下达的单位工程施工任务书为准);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伍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③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级、GC2级或GC1级);
(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有盈利反映;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牵头人〉须具有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①和③资质);
3.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和财务要求由牵头人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时审查。
4、投标人报名须知及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4.1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11时00分,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高要市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及传真:0758-8362067)持下列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报名。
4.1.1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每个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每个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4.1.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每个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4.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每个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4.1.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每个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4.1.6拟设项目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4.1.7企业负责人A证复印件(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如是联合体投标,每个成员均应分别提供);
4.1.8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职称证、岗位证书(指: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4.1.9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1.10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门站工程工艺安装施工业绩一览表,后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2拟投标单位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一式叁份报名资料且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件、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的,或未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3 资格审查后,符合要求单位即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1000元/套,投标单位在开标后7天内图纸完好无损退还时,退回押金,否则押金不退还;
4.4 基于本招标项目其它施工措施项目费,须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工程措施项目费中,一次包定;无论投标人是否列出费用,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和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同时必须确保按期交工。故已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投标人,于2012年12月7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造价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重视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上述人员必须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由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在高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西江日报、广东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1 招标单位:高要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阮先生 0758-8388997
6.2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丘先生 0758-2233066
招标单位:高要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012年11月29日